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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项教义 上帝的预定
第一条
所有人都在亚当里犯了罪,处于咒诅之下,当受永死。因此,即使上帝任凭他们全 都灭亡,根据罪而将他们定罪,也毫无不义之处,正如使徒保罗所言:“好塞住各 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审判之下”(罗 3:19);“因为世人都犯了罪, 亏缺了上帝的荣耀”(罗 3:23);“因为罪的工价就是死”(罗 6:23)。
第二条
但是,上帝却差派他的独生爱子进入这个世界,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 生,上帝的大爱就在此显明了。“上帝差祂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借着祂得生, 上帝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约壹 4:9);“上帝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 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 3:16)。
第三条
为了使人相信,出于祂的恩慈,上帝就在祂自己所悦纳的时间,差派祂的使者,将 这大喜的信息传递给祂所定意的人。正是藉着这些使者的侍奉,人蒙召悔改,信靠 被盯死在十字架上的基督。“然而人未曾信祂,怎能求祂呢?未曾听见祂,怎能信 祂呢?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 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罗 10:14- 15)。
第四条
上帝的震怒停留在那些一直不相信这一福音的人身上。但是,那些藉着真实的活泼 的信心接受福音,接纳耶稣为独一的救主的人,就得蒙祂的拯救,脱离上帝的震怒 和毁灭,得享永生的恩赐。
第五条
这种不信以及其他各种罪的原因或罪责绝不在于上帝,而是在于人自身;相反,对 耶稣基督的信心以及藉着祂而得到的救恩则是来自上帝白白的恩典,正如经上所记: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弗 2: 8);“你们蒙恩,……得以信服基督”(腓 1:29),等等。
第六条
有些人从上帝领受了信心的恩赐,其他人则没有领受,这是出于上帝永世的预旨, 因为“上帝从创世之处就知道祂一切的作为”(徒 15:18;参英文钦定本重译)。 “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做万事的,照着祂旨意所预定的”(弗 1:11)。根据这种 预旨,不管选民的心如何顽固,上帝都用祂的恩典予以软化,引导他们相信,同时 上帝任凭那些未蒙拣选的人因着他们自身的邪恶和刚硬而遭受祂公义的审判。人与 人同样陷入毁灭之中,最终却受到如此的分别对待,此事特别显明了上帝的作为不 可测度,满有怜悯,同时又极其公正。这就是圣经中所启示的拣选与弃绝的预旨。 悖逆之人用不纯洁、不坚固的心思对这一预旨枉加测度,就自取沉沦,而圣洁、敬 虔之人则从中得到不可言喻的安慰。
第七条
拣选是上帝不变的旨意,在创世之前就已立定,祂出于白白的恩典,按照祂自己至 高无上的意志所喜悦的,从已经通过自身的错谬而从原初正直状态堕落到罪恶和毁 灭状态的全人类中,选择了特定数目的人,使他们在基督里得救赎。上帝从永世中 指定基督为选民独一的中保和元首,是救恩的独一的根基。 这些选民,在本性上并不比其他人更美善,也不比其他人更配得,而是和其他人一 样出于同样的愁苦之中。上帝预定把他们赐给基督,使他们藉着基督得蒙拯救。上 帝也预定藉着祂的圣言和圣灵有效地呼召并吸引他们与祂联合,赐给他们真正的信 心、称义和成圣。上帝也预定用祂自己的大能保守他们与祂的儿子的相交,并最终 使他们得荣耀,目的就在于显明祂的慈爱,好使祂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正如经上 所记:“就如上帝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 洁,无有瑕疵。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 儿子的名分,使祂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这恩典是祂在爱子里所赐给我们的”(弗 1:4-6);“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 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 8:30)。
第八条
对于拣选而言,不存在各不相同的预旨。不管是在旧约之下,还是在新约之下,关 于那些必蒙救赎的人,只有一个同样的预旨。因为圣经已经宣告,上帝在永世之中 据以拣选我们的美意、心意、上帝的旨意的计划只有一个。祂拣选我们,使我们不 仅蒙恩,也要得享荣耀;祂为我们预定了救恩,也为我们设定了得享救恩当行的道 路。 第九条 这一拣选并不是基于上帝预见到人会具有的信心,也不是基于信心的顺服、圣洁或 人身上其他任何美好的资质、倾向,不是以这些为所依据的前ᨀ、原因或条件。相 反,上帝拣选人,从而使人有信心、信心的顺服、圣洁等等。因此,上帝的拣选是 各样救赎恩惠的源泉,由此而生发信心、圣洁和其他各样救赎的恩赐,最终包括永 生本身,这些都是由拣选所生发的果效,正如使徒保罗所眼:“上帝从创立世界以 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弗 1:4)。
第十条
上帝的美意乃是这种恩惠的拣选的唯一原因。上帝的这种拣选并不是根据人可能具 有的各种品质和行为,从中选出一些为得救的条件,而是在同样一群罪人之中,根 据祂自己所喜悦的,收纳特定的一些人为一特别的人群,唯独归属于祂,正如经上 所记:“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只因要显明上帝拣选人的旨意, 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上帝就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 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罗 9:11-13);“凡预定 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 13:48)。
第十一条
既然上帝自己最有智慧,永不改变,全知全能,所以祂所做出的拣选既不会中断, 也不会改变;既不会收回,也不会废除。上帝所拣选的人既不会被抛弃,他们的数 目也不会减少。
第十二条
选民女在适当的时间对于他们永恒的不变的拣选获得确信,尽管程度各不相同。这 种确信的获得并不是通过窥探上帝的隐蔽和深㯿之事,而是通过以属灵的喜乐和圣 洁的愉悦之心观察他们自己身上有圣经所指明的无谬的蒙选所生的果子,比如对基 督真实的信心、儿子般的敬畏、依着上帝的意思为罪忧伤、饥渴慕义等。
第十三条
这种得蒙拣选的感觉和确信使上帝的儿女更加天天谦卑在祂的面前,更加赞美上帝 的慈爱的深厚,更加洁净自己,更加以感恩之心热爱上帝,是祂首先向他们显明了 这样的大爱。思考这一拣选的教义绝不会使人忽略遵行上帝的诫命,也不会是人沉 浸在属肉体的安全感中。根据上帝公正的判断,这两种倾向通常是那些拒绝走选民 当走的道路,却对拣选的恩典枉加测度、随意轻看的人才具有的。 第十四条 既然上帝按照祂自己至为智慧的计划进行拣选的教义是众先知、基督自己和众使徒 所宣告的,并且在旧新约圣经中都有清楚的启示,所以,在上帝的教会中应当适时 适地加以宣讲,因为这一教义本来就是特别为上帝的教会预备的。但在宣讲这一教 义的时候,当存敬畏、审慎、虔诚之心,目的是为了荣耀上帝的至圣之名,振奋、 安慰上帝的子民,但不要试图窥探至高者隐秘的道路。“因为上帝的旨意,我并没 有一样避讳不传给你们”(徒 20:27);“深哉,上帝丰富的智慧和知识。祂的 判断,何其难测!祂的踪迹,何其难寻! 谁知道主的心?谁作过他的谋士呢? 谁 是先给了祂,使祂后来偿还呢?因为万有都是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愿荣耀归 给祂,直到永远。阿们!”(罗 11:33-34);“我凭着所赐我的恩,对你们各人 说,不要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要照着上帝所分给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 (罗 12:3);“照样,上帝愿意为那承受应许的人,格外显明祂的旨意是不更改 的,就起誓为证。借这两件不更改的事,上帝决不能说谎,好叫我们这逃往避难所, 持定摆在我们前头指望的人,可以大得勉励”(莱 6:17-18)。
第十五条
圣经向我们明确见证的是拣选出于上帝永世的白白的恩典。不仅如此,这一教义更 是特别地向我们说明,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蒙上帝的拣选,只有一些人蒙拣选,而其 他人则在上帝的预旨中被弃置不顾。上帝出于祂那至高无上、极其公正、无可指摘、 永不改变的美意,预定这些人停留在他们自愿陷入的愁苦之中,不把救赎性的信心 和归正性的恩典赐给他们;反而在祂公义的审判中任凭他们自行其是, 最终为显明祂的公义,将他们定罪,并使他们永远灭亡,不仅因为他们的不信,也 因为他们其他一切罪,这就是弃绝的预旨,这一预旨绝没有使上帝成为罪恶之源 (甚至连这样的念头都是亵渎上帝性质的),反而显明上帝是大而可畏、无可指摘, 祂是公义的审判者和报应者。
第十六条
那些尚未在基督里经历活泼的信心、内心的确信、良心的平安,也没有经历像儿子 一般努力顺服上帝,藉着基督荣耀上帝,虽然他们心中还没有这种果子,但他们仍 然坚持使用上帝所设定的在我们心中生发这些恩赐的诸般蒙恩之道,这样的人不要 因为听到弃绝就感到惊恐,也不要把自己算在被弃绝之列,应当殷勤地坚持使用这 蒙恩之道,并且心存热望,以敬畏、谦卑之心候恩典更丰盛的时期来到。凡诚心归 向上帝,唯愿讨上帝的喜悦,渴慕身体脱离死亡的人,即使还没有到达他们所盼望 圣洁与信心的程度,也不必因遗弃的教义而惊惧。因为慈爱的上帝已经应许,将残 的灯火祂不吹灭,压伤的芦苇祂不折断。但是,对于那些忽视上帝与救主耶稣基督, 沉缅于世界和肉体快乐,尚未诚心归向上帝的人,这一教义确实是可怕的。
第十七条
既然我们是从上帝的圣言来分辨何为上帝的旨意,而上帝的圣言证明信徒的儿女是 圣洁的,不是由于他们的本性,乃是由于他们同父母所承受的恩典之约,所以,当 上帝按其美意将他们的子女在婴孩时期召去时,敬畏上帝的父母没有任何理由怀疑 他们的蒙选与得救。
第十八条
上帝的拣选出于祂白白的恩典,上帝的弃绝出于祂严厉的公义。如果有人对此有所 抱怨,我们要当像使徒保罗那样回答说:“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上帝强嘴 呢?”(罗九 20),又可引证我们救主的话说:“我的东西难道不可随我的意思 用吗?”(太二十 15)。因此,对于这些奥秘当存圣洁的景仰之心,我们当用使徒保 罗的话惊叹说:“深哉!上帝丰富的智慧和知识。祂的判断何其难测!祂的踪迹何 其难寻!谁知道主的心,谁作过祂的谋士呢?谁是先给了祂,使祂后来偿还呢?因 为万有都是本于祂,依靠祂,归于祂。愿荣耀归给祂,直到永远。阿们!”(罗 11:33-36)。
关于拣选与遗弃的真实教义已经解释清楚。因此,总会反对以下错谬:
错谬一
上帝的旨意是要拯救那些愿意相信,并且愿意在信心和信心的顺服上继续坚持的人, 这就是上帝拣选人得救的整全的预旨,关于此预旨在上帝的圣言中没有别的启示。 驳斥:因为这些话蒙蔽单纯的人,与圣经明明相悖。 圣经宣告说,上帝不仅要拯 救那些要相信的人,也从永世就拣选了某些特定的人,超出其他的人,到了一定的 时候就赐给他们在基督里的信心与恒忍。正如经上所记:“你从世上赐给我的人, 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他们”(约 17:6);“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 13:48); 又说:“就如上帝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 洁,无有瑕疵”(弗 1:4)。
错谬二
上帝拣选人得永生的种类不同:有一般性的不确定的拣选,也有特殊性的确定的拣 选。后者是不完全的、可撤销的、不确定的、有条件的,而前者则是完全的、不可 撤销的、确定的与绝对的。同样,有一种拣选是得信心的拣选,另外则是得救的拣 选。所以,拣选可以得到称义的信心的拣选,不一定必然就是确定的得救的拣选。 驳斥:因为这是出于人心的幻想,是不顾圣经而发明的杜撰,用于败坏拣选的道理, 破坏我们救恩的金锁链:“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 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 (罗 8:30)。
错谬三 当圣经中谈及拣选时,其中所说的上帝的美意与目的并不在于上帝拣选特定的人, 乃是说祂从各种可能的条件下(包括律法的作为)拣选人,或从事物的整体次序中 选择以信心的行动为得救的条件。虽然信心的行动就其本质而言是不配得的,作为 得救的一个条件,本身也是不完全的顺服,但上帝仍然恩慈地把信心的行动视为完 全的顺服,并且配得永生的赏赐。
驳斥:这种害人的谬论废除了上帝的美意和基督的功劳,用无益的问题使人偏离赖 恩称义的真理和圣经的单纯性,并且攻击使徒保罗的宣称为虚假的:“上帝救了我 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 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 (ᨀ后 1:9)。
错谬四
要蒙拣选,生信心,必须事先满足一个条件,就是:正确运用自然之光,敬虔、谦 卑、温柔、配得永生,这些都是蒙拣选所依赖的因素。
驳斥:因为这有伯拉纠的教训的味道,与使徒保罗的教训恰恰相反。保罗说:“我 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 怒之子,和别人一样。然而神既有丰富的怜悯,因祂爱我们的大爱,当我们死在过 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祂又叫我们与基 督耶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将祂极丰富的恩典,就是祂在基督耶稣里向我 们所施的恩慈,显明给后来的世代看。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 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 2:3-9)。
错谬五
某些人得蒙拣选而得救,这种拣选是不完全、不确定的,并且这种拣选是基于上帝 预见到他们的信心、归正、圣洁、敬虔。这些活着是仅仅开始,或者是持续一段时 间。但那完全的确定性的拣选责是基于上帝预先见到他们在信心、归正、圣洁和敬 虔上恒忍到底,而这就是恩典性和福音性的配得,因为他之所以被拣选是因为他比 那些未蒙拣选的人更配得。因此,信心、信心的顺服、圣洁、敬虔与坚忍,并非来 自上帝以不变的拣选使他们得荣耀的结果,而是事先的要求,上帝预先见到那些人 身上具有这些品质才完全拣选他们,所以这一切都是上帝以不变的拣选使他们得荣 耀的原因。
驳斥:这种说法完全与圣经相悖。圣经所说的都是:拣选并非出自个人的行为,乃 是出于那呼召人的主。“上帝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 (罗 9:11);“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 13:48);“就如上帝从创立世界以 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弗 1:4); “不是你们拣 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约 15:16);“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罗 11: 6);“不是我们爱上帝,乃是、上帝爱我们,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 这就是爱了”(约壹 4:10)。
错谬六
并非每一个得救的拣选都是不变的,有些被选之人,虽有上帝的预旨。最终仍然灭 亡,并且是真正的灭亡。
驳斥:这种谬论使得上帝成为变幻莫测的上帝,破坏了敬虔之人从他们蒙选的可靠 性所得的安慰,与圣经相悖,因为圣经教导说,选民不会偏离正路:“因为假先知、 假基督将要起来,显大神迹、大奇事,倘若可行,连选民也就迷惑了”(太 24: 24);基督不会丢弃那些天父所赐给他的人:“差我来这的意思就是:祂所赐给我 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约 6:39);上帝也荣耀那些祂所预定、呼召和称义的 人:“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 他们得荣耀”(罗 8:30)。
错谬七
是否得蒙上帝不变的拣选,最终得荣耀,我们在今生今世既没有任何果实能够证明, 也不会有任何意识,更不会有确信,除非这一切都依赖于一种可变的不确定的条件。
驳斥:这种说法谈及对不确定之事的确定,本身就是荒唐的,并且也与众圣徒的经 历相悖,因为圣徒意识到自己得蒙上帝的拣选,就于使徒保罗一同欢喜,赞美上帝 的恩典(弗 1)。基督也吩咐他的门徒们为自己的名字记录在天上而欢喜:“要因 你们的名记录在天上欢喜”(路 10:20)。圣徒确知自己得蒙上帝的拣选,就以 此确知来面对魔鬼的火箭,说:“谁能控告上帝所拣选的人呢?”(罗 8:33)
错谬八
因为上帝的旨意是公义的,所以祂既没有决定任凭人留在亚当的堕落中,一同处于 罪恶和被定罪的境况中;也没有决定遗弃任何人,使他得不到生发信心与归正所必 需的恩典。
驳斥:上帝的预旨非常明确:“上帝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 硬”(罗 9:18)。耶稣也回答说:“因为天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不叫别人 知道”(太 13:11)。同样:“耶稣说,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谢你,因为你将 这些事,向聪明通达人就㯿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父啊,是的,因为你的美意本 是如此”(太 11:25-26)。
错谬九
上帝为什么把福音传给一个人,而不传给另外一个人,这并不是仅仅出于上帝的美 意,而是由于一个人比另外一个人更好,更值得接受福音。
驳斥:摩西也反对这种观点,他对以色列说:“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地和地上所 有的,都属耶和华你的上帝。耶和华但喜悦你的列祖,爱他们,从万民中拣选他们 的后裔,就是你们,像今日一样”(申 10:14-15)。基督说: “哥拉汛哪,你 有祸了!伯赛大啊,你有祸了!因为在你们中间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推罗、西顿, 他们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太 11:21)。
第二项教义 论基督之死以及人藉此所得的救赎
第一条
上帝不仅极其慈爱,也极其公义。正如在祂的圣言中所启示的那样,上帝的公义要 求我们所犯的一切敌挡祂的无限威严的罪应受刑罚;在身体和灵魂两个方面,不但 承受暂时的刑罚,也包括永远的刑罚;除非满足上帝的公义,否则我们就无法逃脱 这样的刑罚。
第二条 既然我们自己不能补偿上帝的公义,也不能自己救自己脱离上帝的忿怒,由于祂无 限的慈爱,上帝就乐意赐下祂的独生爱子为我们的中保,使祂成为罪,为我们并代 替我们受了咒诅,从而替我们补偿了上帝的公义。
第三条 上帝的儿子的死是为罪所作出的独一的最完全的献祭与补偿,具有无限的价值,足 以补偿全世界的罪。
第四条
基督之死具有无限价值与尊严,因为受死者不仅仅真实的人和完全的圣者,也是上 帝的独生爱子,与圣父和圣灵拥有同一永远、无限的本质,这些资格乃是担任我们 的救主所必需的;又因为祂是有意承担因着我们的罪而导致的上帝的忿怒和咒诅而 死。
第五条
此外,福音的应许就是:凡相信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基督的人,不至灭亡,反得永 生。这一应许以及吩咐人悔改相信的命令,应当毫无区分地向万国万民宣扬公布, 因为把福音传递给他们,乃是上帝的美意。
第六条 许多人得蒙福音的呼召,但并未悔改,也不相信基督,反倒在不信中灭亡;这并不 因为基督在十字架上所作出的献祭有任何缺陷或不足,而是完全因为他们自己的过 错。
第七条
但是,那些真实相信,并藉着基督之死从罪恶与灭亡中得蒙拯救的人,得蒙这种好 处,完全是因为上帝的恩典;这恩典是上帝在永世之中在基督里赐给他们的,并不 是因为他们自身的任何功德。
第八条
因为这是父上帝主权的计划、极其恩惠的旨意与目的,就是叫祂儿子极其宝贵的 死亡所具有的复活与拯救的大能临到所有的选民,使称义的信心这一恩赐唯独临 到他们,从而使他们必然得救,绝不失败。换言之,上帝的旨意乃是叫基督在十 字架上流血重申新约,有效地从各民、各族、各国中拯救那些—并且唯独那些— 从永世就由圣父拣选得救,并赐给基督的人。祂又赐给他们信心,还有其他一切 来自圣灵的救赎性恩赐,都是基督藉着祂的受死所买来的。基督又用祂自己的宝 血除掉他们所有的罪,既包括原罪与本罪,也包括信前与信后的罪。同时,既然 基督信实地保守他们到底,最终必然把他们无暇无疵地带到上帝面前,使他们得 享永远的荣耀。
第九条
上帝对选民这种发自永远之爱的旨意,从世界之始直到今日一直在大有能力地成全, 并且今后还要继续成全。尽管有阴间的权柄一直抵挡上帝的这个旨意,但这种抵挡 是无效的,乃至时候满足,上帝的选民必然要聚集为一体,而且世上绝不缺乏由信 徒组成的教会,为这教会奠定根基的就是基督所流的宝血。这教会以坚定不移的坚 贞之爱来爱基督,以基督为他们的救主。基督是教会的新郎,教会是基督的新妇, 祂在十字架上为他们舍命,使他们称颂祂,从今世直到永远。
关于救赎的真义已经解释清楚。因此,总会反对以下错谬:
错谬一
父上帝预定祂的儿子死在十字架上,并没有特定的明确的拯救任何人的预旨。因此, 即使基督受死所赢得的救赎在事实上并没有应用到任何人身上,其必要、恩益与价 值也已经存在,并在其各个部分中保持完整,完美无缺。
驳斥:这种说法㰀视父上帝的智慧与耶稣基督的功德,与圣经相悖。因为我们的救 主耶稣曾经说过:“我为羊舍命,我也认识他们”(约 10:15,27)。关于这位独一 的救主,先知以赛亚曾说:“耶和华以祂为赎罪祭。祂必看见后裔,并且延长年日, 耶和华所喜悦的事,必在祂手中亨通”(赛 53:10)。最后,这也与我们所认信的 《使徒信经》相悖:我们相信圣而公之基督教会。
错谬二
基督之死的目的,并不是藉着祂的宝血重申新约,而是为父上帝获得与人立此新约 的权利,不管是行为之约,还是恩典之约。
驳斥:这种说法与圣经相悖,因为圣经教导说,基督已成为更美之约的中保,那就 是新约,这一圣约是藉着基督的受死而生效的。“既是起誓立的,耶稣就作了更美 之约的中保”(来 7:22)。“为此,他作了新约的中保,既然受死赎了人在前约之 时所犯的罪过,便叫蒙召之人得着所应许永远的产业”(来 9:15)。“因为人死了, 遗命才有效力;若留遗命的尚在,那遗命还有用处吗?”(来 9:17)。
错谬三
基督的补赎既没有为任何人赢得救恩,也没有为任何人赢得使人有效地支取基督的 这种补赎、从而得救的信心。基督仅仅为父上帝赢得了重新处理人,按照祂自己的 意愿位人规定新条件的权柄。但是,人是否顺福,关键还是在于人的自由意志。因 此,有可能没有任何人满足这些条件,也有可能所有人都会满足这些条件。
驳斥:这些说法极其㰀视基督的受死,毫不承认基督之死所赢得的极其重要的成果 和恩惠,是伯拉纠派的谬论从地狱复出。
错谬四
藉着基督之死所发挥的中保作用,父上帝与人设立恩典的新约。这一新约并不在于 我们藉着信心接受基督的功德,在上帝面前因称义而得救;而是在于以下的事实: 上帝取消了藉着信心完全顺服上帝的律法这一要求,把信心本身和信心的顺服—尽 管不完全—视为是对律法的完全顺服,并认为信心和这种信心的顺服本身藉着恩典 配得永生这一赏赐。
驳斥:这些说法与圣经相悖。圣经教训说:“如今却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 救赎,就白白的称义。上帝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 (罗 3:24-25)。以上这些说法,正如可恶的索西奴派人士所主张的那样,不合乎全 体教会的共识。
错谬五
所有人都已经被上帝接纳,与上帝和好,得享恩约之恩。因此,没有人因为原罪之 故当被定罪,所以也没有人因原罪而被定罪,一切人都脱离了原罪的罪债。
驳斥:这种意见与圣经相悖,因为圣经教导说:“我们本为可怒之子”(弗 2:3)。
错谬六
上帝的计划就是让所有人都同样取得基督受死所赢得的恩惠。事实上,有些人得到 了赦罪和永生,其他人则没有得到。之所以有这种不同,原因就在于他们各自的自 由意志。正是这种自由意志使得人与上帝的恩典联系起来。上帝的这种恩典是赐给 所有人的,没有任何例外。人运用自己的自由意志与恩典相连,并不在于上帝赐给 特别的怜悯性的恩赐,大有能力地在他们心中做工,从而使得他们—而不是别人— 为自己取得救赎之恩。
驳斥:这种说法区分救恩的赢得和支取,向那些没有分辨力和经验的人灌输谬论。 他们乔装打扮,把这种区分说得颇有道理,其实他们的目的是企图用伯拉纠派的错 谬来毒害人们。
错谬七
基督既不可能,也不需要,事实上并没有为那些上帝至爱并拣选得永生的人受死, 因为这些人不需要基督的受死。
驳斥:这些人所说的与使徒保罗的教训相悖。保罗说:“基督爱我,为我舍己” (加 2:20);又说:“谁能控告上帝所拣选的人呢?有上帝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 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罗 8:33-34)。救主基督就是为他们而死,祂 说:“我为羊舍命”(约 10:15);又说:“你们要彼此相爱,像我爱你们一样,这 就是我的命令。人为朋友舍命,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约 15:12-13)。
第三与第四项教义 论人的败坏、向上帝归正及其方式
第一条
人原是按照上帝的形象造的。他的认识中对于他的创造主和属灵事务本来具有真正 的拯救性的知识。他的心灵与意志本来是正直的,他的一切情感也都是纯洁的,全 人都是圣洁的。但是,因为受魔鬼的煽动,他就误用自己意志的自由,背叛了上帝, 从而丧失了这些优美的恩赐,使自己陷入心灵的盲目、可怕的黑暗、空虚和妄断之 中,在心灵与意志上变为邪恶、背叛、顽梗,所有的情感也都成为不洁。
第二条
堕落之后,人按照自己的形象生儿育女。败坏的族类产生了败坏的子孙。因此,亚 当所有的后裔,除了基督之外,都从他们的始祖承受了败坏,不是由于古时伯拉纠 派所专章的互相模仿,而是通过邪恶本性的传殖。
第三条 因此,所有人都在罪中出生,按其本性而言都是可怒之子,不能施行任何具有拯救 性的善事,反而倾向行邪恶之事,死在罪中,被罪捆绑。假如没有圣灵的重生之恩, 他们既不能够,也不愿意归向上帝,革除本性的败坏,甚至也不愿意改革。
第四条
然而,堕落之后,人心之中仍然保留自然之光的余辉,使他由此对于上帝、自然之 物和善恶之别仍然具有某些认识,对于社会公德、优良次序仍然有所发现,目的就 在于维持外部的次序。但是,这种自然之光远远不足以带领人对上帝获得救赎性的 认知,也不愿援不足以带领人真正归向上帝。其实,在自然和社会事务上,他们也 不能正确使用这种知识。另外,尽管有这种自然之光,人在各方面污染这种亮光, 并且用种种不义来加以压制。他们这样行,在上帝面前情无可推诿。
第五条
我们要用同样的亮光来看待上帝藉着摩西之手赐给祂的选民犹太人的十诫律法。虽 然这律法显明罪恶之大,并且使人更加知罪,但它不既没有指明解救之道,也没有 赐给人脱离愁苦的力量。因此,这律法因着人的肉体而被削弱,将罪人留在咒诅之 下,人不能靠此律法获得救恩。
第六条
不管是自然之光,还是十诫律法,都不能成就的事,却由上帝藉着圣灵的运行,通 过圣言的传讲这劝人与上帝和好的职事完成了。这圣言是关乎弥赛亚的佳音,上帝 按照祂自己的美意用此来拯救在旧新约之下相信的人。
第七条
在旧约之下,上帝这一旨意的奥秘只对少数的人显明。如今在新约之下,上帝不分 种族,将祂自己启示给许多人。上帝这样安排,其原因不在于一个民族比另一个民 族更尊贵,也不在于他们自身更加善用自然之光,完全由于上帝自己主权的美意和 白白的慈爱。因此,那些虽然远远不配,却领受了如此浩大、如此恩慈的赐福的人, 当用谦虚与感恩之心承认这一赐福,同使徒一起发出惊叹和赞美,不要以好奇之心 窥探上帝对其他未蒙恩之人所显明的审判的严厉和公义。
第八条
凡蒙福音所召之人,都是真实蒙召。因为上帝在祂的圣言中,极其诚恳地宣布了祂 所喜悦的事,就是一切蒙召者,都当接受邀请。此外,祂野严肃地应许,凡来就近、 信靠祂的人,必然得享永生和安息。
第九条
那些得蒙福音呼召,却拒绝前来归正的人,不可归咎于福音,也不可归咎于福音中 所赐给的基督,更不可归咎于那用福音呼召人并赐给他们给中恩赐的上帝。错处在 于他们自己,其中有些人蒙召时,不顾他们的危险,拒绝生命之道;其他一些人, 虽然领受了福音,却没有放在心上。因此,他们的喜乐只是来自暂时性的信心,不 久消失,他们就跌倒退去。还有些人因为今生各样的忧虑和快乐就把这真道的种子 给挤住了,就没有结果子。这是我们的救主在撒种的比喻中所教导的(太 13 章)。
第十条
其他得蒙福音呼召而顺从、归正传的人,并不是因为他们正确的运用了个人的自由 意志,从而使他们不同于那些同样具有足以使人相信、归正之恩的人,正如伯拉纠 派骄傲的异端所主张的那样。他们之所以顺从、归正,完全是由于上帝,祂既在永 世之中就在基督里拣选了属祂的人,就赐给他们信靠和悔改之心,把他们从黑暗权 势中拯救出来,并把他们迁移到祂爱子的国度里,使他们可以赞美那召他们出黑暗、 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不是以自己夸口,乃是指着主夸口,这是众使徒在圣经各处 所见证的。
第十一条
当上帝在选民身上成就祂的美意,或者在他们心中成就真正的归正时,祂不仅在外 部把福音传给他们,也用圣灵大大地光照他们的心灵,使他们正确了解并分辨属乎 上帝之灵的事。上帝运用那使人重生的圣灵的大能,穿透人的心灵深处,开启并软 化已经人封闭、刚硬的心灵,给那未受割礼的心灵施行割礼,把新性情注入到他那 已死的意志之中,使之复苏,从而化恶为善,使人从悖逆转向顺服,从顽梗不化转 向甘心乐意,并且激励、坚固人的意志,使其好像一棵树,结出各样善行的果子。
第十二条
这就是圣经所最盛赞的重生,名之为新创造,是从死中复活,乃是上帝在我们里面 做工,丝毫不借助我们的帮助。这绝不仅仅是通过福音外部的传讲、道德性的劝勉 而产生的,也不是上帝成就祂所做的那部分之后,人是否重生、归正或继续归正, 在于个人的能力发挥。这显然是超自然之工,大有能力,极其可悦,令人震惊,神 秘莫测,不可言喻。这种重生之工的功效并不次于创造和复活之工,正如那成就重 生之工的圣灵默示的圣经所宣布的那样。因此,只要上帝以这样奇妙的方式在人的 心灵中做工,这人就是确定、无误、有效地重生了,并且也会真诚地相信。所以, 如此被上帝更新的意志,不仅得蒙上帝的激励和影响,其自身也成为能动的意志。 因此,也可以说,也可以说,藉着所领受的这种恩典,人自己相信、悔改。
第十三条
这种运行的方式是信徒在今生不能完全明白的。尽管如此,他们知道并亲身经历上 帝的这种恩典,从而能够用他们的心灵相信,并且爱慕他们的救主,这就使得他们 心满意足了。
第十四条
因此,信心是上帝的恩赐,并不是那种上帝赐给人,人可以根据自己定喜好接受或 拒绝的恩赐,乃是实实在在地由上帝赐给、发出、注入给人的。这种信心的恩赐也 不是上帝将相信的能力赐给人,然后期望人运用自己的自由意志,赞同得救的条件, 并真正相信基督。这种信心的恩赐乃是完全由上帝成就的,祂使人立志行事,运作 万事,不仅使人生发相信的意志,也使人产生相信的行动。
第十五条
上帝没有义务要将这恩典赐给任何人。既然任何人都没有先给祂什么,使祂不得不 偿还,那祂欠谁的债呢?其实,除了罪恶和虚伪之外,人还有什么呢?因此,那领 受上帝这种恩典的人当永远对上帝有感激之心,向祂表示感谢。那些没有领受这种 恩典的人,或是对于这些属灵的恩赐漠不关心,对于自己的处境心满意足,或是从 未想到自己所面临的危险,吹嘘自己拥有什么,其实一无所有。此外,对于那些表 面上承认信仰,在生活上规规矩矩的人,我们一定要按照使徒的榜样,在谈论、判 断他们的时候尽最大的善意,因为我们不知道人心中的隐秘。至于其他尚未蒙召的 人,我们应当为他们向那使无变有的上帝祈祷,不可以高傲的态度对待他们,仿佛 那使我们与人不同的,乃是我们自己一样。
第十六条
虽然人已经堕落,但仍然是有悟性和意志的受造者,那侵蚀全人类的罪耶没有使人 丧失人性。堕落和罪恶给人带来的只是败坏和灵命上的死亡。所以,上帝使重生之 恩并没有把人视为毫无知觉的草木瓦石,也没有剥夺人的意志及其属性,更没有用 强迫的方式侵犯人的意志;而是在灵命方面使人的意志得以苏醒,得到医治,得到 更正,并且用甜蜜的大能的方式使其折服。此前人的意志完全顺从肉体,悖逆不服, 如今却甘心乐意、诚诚恳恳地顺服圣灵,这顺服使我们的意志得到真正属灵的恢复 与自由。因此,除非那可佩服的,行作各样善事的主,在我们里面动了工,人不能 凭自己的自由意志希望从堕落中复原,他因妄用自由意志,从无辜的境况自陷于毁 灭中。
第十七条
上帝通过其全能的运行来延续、维系我们自然的生命,这不仅不排除,反而要求运 用无限仁慈、善良的上帝所选择的发挥其影响的各样蒙恩之道。同样,此前所ᨀ及 的在我们重生时上帝所施加的超自然的运行,绝不排除或者推翻福音的运用,这福 音是至智的上帝所命定重生的种子与灵魂的食粮。因此,众使徒和继承他们的教训 的众教师,以虔诚之心将上帝的这项恩典教导人,目的就在于荣耀上帝,抑制人的 一切骄傲。同时,他们并没有忽略用福音圣洁的训诫来保守众人,使其遵行圣道, 领受圣礼,接受教会的劝惩。所以,直至今日,无论是施教的,或是受教的,绝不 可在教会中试探上帝,将祂乐意紧密联系在一起恩典与蒙恩之道分开。因为恩典是 通过各种形式的劝勉这种蒙恩之道赐下的;我们越是甘心乐意地履行自己的本分, 上帝的这种赐福往往就会更加显著地在我们里面运行,而祂的工作也会更加直接地 得到推进。不管是各种蒙恩之道,还是它们所带来的拯救的果子及其功效,都唯独 属于上帝,直到永远。阿们!
关于人的败坏和归正的真道已经解释清楚。因此,总会反对以下错谬:
错谬一
不可说原罪本身足以使全人类被定罪,当受今生与永远的刑罚。 驳斥:这些说法与使徒保罗的教训相悖,他说:“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 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 5:12);“原来审 判是由一人而定罪”(罗 5:16)。又说:“罪的工价乃是死”(罗 6:23)。
错谬二
属灵的恩赐,或者善良的品质与德行,比如良善、圣洁、公义,不可能在人最初受 造的时候就属于人的意志;所以,在人堕落的时候,也不可能与人的意志分离。 驳斥:这说法与使徒保罗在《以弗所书》四章 24 节所᧿述的上帝的形象相悖;包 罗明确地说,人所具有的上帝的形象就在于仁义和圣洁,而仁义和圣洁毫无疑问都 是属于人的意志的。
错谬三
在属灵的死亡中,属灵的恩赐并没有与人的意志分离,因为人的意志就其自身而言 从类没有受到败坏,只不过是因悟性的昏暗与情感的紊乱而受到拦阻。只要除去这 些拦阻,人的意志就可以按其本有的能力运行。这就是说,对于呈现在它面前的美 善之事,人的意志本身能够决定和选择,也能够不决定、不选择。
驳斥:这不过是一种杜撰,是错谬的。这种说法倾向于抬高人的自由意志的能力, 欲先知的宣告相悖:“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耶 17:9);也与使徒保罗 的教训相冲突:“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 喜好的去行”(弗 2:3)。
错谬四
未重生之人不是真正地、完全地死在罪恶之中,也不是丧失了一切施行属灵之善的 能力;相反,未重生之人仍然能够渴慕公义和生命,并且能够献上上帝所喜悦的忧 伤与痛悔的祭。
驳斥:这些说法与圣经中明确的见证相悖。“你们已经死在过犯罪恶之中” (弗 2: 1-5);“人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创 6:5);“人从小时心里怀着恶念” (创 8: 21)。此外,渴慕脱离愁苦,渴慕生命,渴慕向上帝献上忧伤的祭,这是唯独那些 已经重生,已经蒙召得福的人才具有的特征。“上帝啊!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并 全牲的燔祭;那时,人必将公牛献在你坛上”(诗 51:19);“饥渴慕义的人有福了! 因为他们必得饱足”(太 5:6)。
错谬五
败坏属血气的人,能够善用普遍恩典,藉此理解自然之光;或者善用堕落之后他身 上仍然具有的各样恩赐,他们能够逐渐获得更大的恩典,也就是福音性或拯救性恩, 从而得救。如此一来,上帝确实表明祂愿意将基督启示给所有的人,因为祂赐给所 有人归正所必需的充分的、有效的蒙恩之道。
驳斥:历世历代的经验和圣经本身都证明以上的说法是不可靠的。“祂将祂的道指 示雅各,将祂的律例典章指示以色列。别国祂都没有这样待过;至于祂的典章,他 们向来没有知道”(诗 147:19-20)。“祂在从前的世代,任凭万国各行其道”(徒 14:16)。经商又说:“圣灵既然禁止他们(保罗和他的同工)在亚西亚讲道,他们就 经过弗吕家,加拉太一带地方。到了每西亚的边界,他们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稣的 灵却不许”(徒 16:6-7)。
错谬六
在人真正的归正中,上帝并没有把新的品质、能力或恩赐注入到人的意志里。因此, 我们首先借以归正并因此被称为信徒的信心,并不是上帝注入到我们心中的品质或 恩赐,而仅仅只是人的作为,不可以称之为恩赐,除非是说获得这种信心的能力。
驳斥:这些说法与圣经相悖,因为圣经说,上帝将信心、顺服和对上帝的爱的意识 这些新品质注入到我们的心中:“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 (耶 31:33);“我要将水浇灌口渴的人,将河浇灌干旱之地,我要将我的灵浇灌你 的后裔,将我的福浇灌你的子孙”(赛 44:3)。又说:“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 将上帝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罗 5:5)。这些说法也与教会一直坚持的习惯做法相 反,教会藉着先知的口如此祈祷说:“求你使我回转,我便回转”(耶 31:18)。
错谬七
我们借以归向上帝的恩典不过是一种温和的建议。有人解释说,在人的归正过程中, 这种建议式的方式乃是最高贵的运行方式,与人的本性极其相合。没有任何理由反 对人主张单靠这种建议之恩就能使属血气的人变为属灵的人。上帝唯独使用这种建 议式的方式来促成人在意志上的同意。上帝大能的运行至所以胜过撒但的工作,就 在于上帝所应许的是永恒的福分,而撒但所应许的不过是今世的暂时性的福气。
驳斥:这不过是伯拉纠派的主张,与整个圣经相悖。圣经在《以西结书》中所教导 的则是圣灵以大能的方式使人归正,这种神圣大能的运行既不是建议,也远远超过 建议:“我也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又从你们的肉体中除掉 石心,赐给你们肉心”(结 36:26)。
错谬八
在使人重生时,上帝并不用祂那无所不能的力量有力地、无误地折服人的意志,使 人相信并归正;上帝用以使人归正的一切恩典之工已经完成,现在,当上帝想使人 归正,要使人重生的时候,人仍然可以抵挡上帝与圣灵。事实上,人常常抵挡上帝 和圣灵,从而彻底拦阻了他自己的重生。所以,是否重生,还是在于人的能力。
驳斥:这种说法直接否认上帝的恩典在我们的归正上的功效,把全能的上帝的工作 置于人的意志之下,是与众使徒的完全相悖的。“知道祂向我们这信的人所显的能 力,是何等浩大”(弗 1:19);“又用大能成就你们一切所羡慕的良善”(帖后 1: 11);“上帝的神能已将一切关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赐给我们”(彼后 1:3)。
错谬九
恩典与自由意志都是部分性的原因,二者加起来就是人的归正的开始。在运行的次 序上,上帝的恩典不会先于人的意志的抉择。这就是说,上帝不能有效地帮助人的 意志转向归正,除非是人的意志首先开始行动,并决定归向上帝。
驳斥:很早以前古代教会就已经把伯拉纠派这种教训定为有罪,这完全是按照使徒 保罗的教训:“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 的神”(罗 9:16)。照样,他又说:“使你与人不同的是谁呢?你有什么不是领受 的呢”(林前 4:7);“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上帝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祂 的美意”(腓 2:13)。
第五项教义 圣徒的持守
第一条
凡是上帝按祂自己的旨意呼召,与祂儿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相契,并蒙圣灵重 生的人,上帝也拯救他们在今生今世脱离罪恶的捆绑和奴役。但是,只要他们仍然 还在这个世界上,就仍然没有完全脱离罪身和肉体的软弱。
第二条 因此每天就有从肉体的软弱所生发的各种罪恶,圣徒最好的善行也附带着污点。这 就使得他们常常在上帝面前谦卑下来,飞向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基督那里寻求庇护, 不断地通过祷告和操练敬虔来治死肉体,向着完全这一目标竭力奔跑,直到最终脱 离这一必死的肉身,与上帝的羔羊在天上一同作王。
第三条 由于这些住在信里的罪恶的残余,以及罪恶与世界的诱惑,那些已经归正的人,假 如要靠自身的力量,也不能在恩典中持守到底。但是,上帝是信实的,祂既然赐恩 给他们,也必然用恩慈坚固他们,以大能保守他们在恩典之中,直到未了。
第四条
虽然人肉体的软弱不能胜过上帝的大能,上帝亲自坚固并保守真信徒在恩典之中, 但是,归正者并不是一直处于上帝之灵的影响和感动之下,他们有时仍然偏离上帝 的恩典的引领,受到肉体的邪情私欲的引诱,并且顺从。因此,他们必须常常儆醒 祷告,免得入了迷惑。如果他们忽略如此行,不仅会受到撒但、世界与肉体的诱惑, 犯下严重的可憎的罪恶,而且有时还会因着上帝公义的许可而陷入这些罪恶之中。 圣经中所记载的大卫、彼得和其他圣徒所犯的可悲的堕落所表明的就是这一真理。
第五条
因为此类大罪,他们大大地得罪上帝,犯下当死的罪债,叫圣灵担忧,中断信心的 发挥,严重地伤害自己的良心,有时在一段时间内丧失得蒙上帝恩宠的感觉,直到 他们严肃地悔改,上帝慈父般的面光才重新照耀他们。
第六条
但是,上帝大有怜悯,祂根据祂自己的不变的拣选的旨意,即使当祂自己的子民陷 于悲惨的堕落之中的时候,上帝也没有完全从他们收回圣灵,更没有任凭他们堕落 到丧失儿子名分之恩和称义的地位的地步;也没有任凭他们犯罪至死,更没有任凭 他们完全被弃,自陷于永远的灭亡之中。
第七条
原因有二。首先,尽管圣徒陷于这些堕落之中,上帝仍然在他们心中保守那不会朽 坏的重生的种子,使其既不致消亡,也不被丢弃。其次,上帝必然用祂的圣言和圣 灵有效地更新他们,使他们悔改,以诚恳和敬虔之心为罪忧伤,从而使他们在独一 中保基督的宝血中寻求并得着赦罪,再次感受到和好之上帝的眷爱,以信心赞美祂 的怜悯,并从此以后以恐惧战兢之心,更加殷勤地行出他们已经领受的救恩。
第八条
因此,他们之所以没有完全从信心与恩典中堕落,也没有继续退后,终至灭亡,并 不在于他们自己的功德或力量,而是在于上帝白白的怜悯。就他们自己而言,他们 不仅有灭亡的可能性,甚至有灭亡的必然性;但是,就上帝而言,这是完全不可能 的,因为上帝的计划不会改变,祂的应许也不会落空,祂根据自己的旨意发出的呼 召也不会撤销,基督的功德、代求与保守更不会归于无效,而圣灵的印记既不会作 废,也不会磨灭。
第九条
论到上帝对选民这种最终得救的保守,以及他们自己在信心上的持守,真信徒可以 并且必然根据他们自己的信心的程度得到确据,由此他们达到一定程度的确信,相 信他们永远是教会中真实而活泼的肢体;也确信他们已经得着赦罪,并且最终必承 受永生。
第十条
但是,这种确据并非是在圣经之外,更不是与圣经相悖,在特殊启示之下产生的。 首先,这种确据出自对上帝诸般的应许,这些应许是上帝其圣言中为安慰我们而极 其丰富地显明的;其次,这种确据出自圣灵内在的见证,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 是上帝的儿女(罗 8:16);最后,这种确据出自我们严肃且圣洁的追求,这种愿 望就是渴慕保守无亏的良心和施行各样的善事。上帝的选民最终必然得胜,必然得 享永远的荣耀。这给他们带来坚定的安慰和无谬的保证。假如上帝的选民在这个世 界上缺乏这种安慰和保证,他们就比众人更可怜。
第十一条
同时,圣经也证实信徒在今生要与各种属肉体的疑惑争战,并且在极恶劣的试探之 下,他们未必一直对这种信心具有完全的确信,对自己的持守具有确定的把握性。 但上帝是赐下诸般安慰的父,祂不会让他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必会在他们受试 探的时候,为他们开一条出路,使他们能忍受得住(林前 10:13)。上帝也会藉着 圣灵重新激励他们,使他们再次得着持守的确信,从而得安慰。
第十二条
然而,此持守的确定性绝不会促使信徒生发骄傲的态度,也不会使他们产生属肉体 的安全感;相反,这种确定性是信徒生发谦卑之心、儿女般的敬畏之心、真诚的敬 虔之情、患难中的忍耐之心、祈祷的恳切之心、苦难中的恒忍之心的真正源泉,也 是促使他们认信真理,坚定地以上帝为乐的根源。因此,想到这样的恩惠,人就会 得蒙激励,严肃地持续地以感恩并行善,正如圣经中的诸般见证和众圣徒的榜样所 显明的那样。
第十三条
那些灵命退后之后重新回转,重新获得持守的确信的人,不会放荡不羁,也不会置 敬虔于不顾。相反,这种重新获得的确信会使他们更加警醒谨守,更加渴慕持守主 的圣道,这些圣道是主所命定的,叫行在其中的人持守的确信,免得有人滥用上帝 父般的仁慈,使上帝再次向他们收回祂的慈面。对于敬畏上帝的人而言,得见上帝 的慈面比生命更宝贵;失去上帝的慈面,比死亡更痛苦,他们的良心也必陷入更痛 苦的折磨之中。
第十四条
上帝既然乐意通过福音的传讲,在我们心中开始这恩典之工,祂就通过听道、读经、 默想圣言,通过其中的劝勉、警告和应许,以及圣礼的运用,在我们心中保守、继 续并完成此工。
第十五条
属血气的人不能明白这一圣徒的持守以及圣徒的持守的确定性这一教义。这一教义 在上帝的圣言中有极其丰富的启示,目的就在于使上帝的圣名得荣耀,敬虔之人得 安慰。这种安慰是上帝印在忠心持守的人心中的。这一教义受到撒但的痛恨、世人 的嘲笑、无知之辈和假冒为善者的妄用,和异端分子的抵制。但是,基督的新妇始 终极其喜爱这一教义,视为无价之宝,并且持续不断地捍卫这一教义。没有任何计 谋和权势能够胜过上帝,上帝必会继续引导基督的新妇如此行。愿尊贵、荣耀都归 给圣父、圣子与圣灵独一的上帝,直到永远。阿们。
关于圣徒的持守这一真实的教义已经解释清楚。因此,总会反对以下错谬:
错谬一
真信徒的持守既不是发自拣选的果子,也不是藉着基督之死所赢得的上帝的恩赐, 而是新约所包含的一个条件,就是人在决定他蒙选并称义之前,必须通过他的自由 意志来实行。
驳斥:因为圣经证实这种持守原子上帝的拣选,因着基督的受死、复活与代求而赐 给上帝的选民:“惟有蒙拣选的人得着了,其余的就成了顽梗不化的”(罗 11:7)。 同样,“上帝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祂一同白白 的赐给我们吗?谁能控告上帝所拣选的人呢?有上帝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 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上帝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 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罗 8:32-35)。
错谬二
上帝的确为信徒ᨀ供了充分的能力去持守,也一直愿意保守他们在祂里面,但前ᨀ 就是信徒自己要尽自己的本分。尽管信徒持守真道、上帝用以保守信心所必需的一 切都可应用,信徒在真道上持守与否,仍然在于他们的意志是否愿意。
驳斥:这种观点显然属于伯拉纠派的主张。这种主张虽然坚持了人的自由性,但却 剥夺了上帝的尊荣,与基督教中主流性的主张相悖。基督教中主流性的主张一致强 调除去一切使人夸口的缘由,将人获得这种恩宠的一切颂赞唯独归于上帝的恩典。 这也与使徒保罗的教导相反,他说:“祂也必坚固你们到底,叫你们在我们主耶稣 基督的日子无可责备”(林前 1:8)。
错谬三
真正相信、已经重生的信徒,不但会从称义的信心中堕落,而且也会最终完全从恩 典与救恩中堕落。这不仅仅是可能性,事实上真正相信、已经重生的信徒也确实常 常从恩典与救恩重堕落,并且永远失落了。
驳斥:这种观点使得恩典、称义、重生以及基督的持续性保守变得毫无力量,与使 徒保罗的话命名相悖:“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我们既靠 着祂的血称义,就更要借着祂免去神的忿怒”(罗 5:8—9);也与使徒约翰的话 相悖:“凡从上帝生的,就不犯罪,因上帝的道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他 是由上帝生的”(约壹 3:9);更与耶稣基督的教训相悖:“我又赐给他们永生; 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我父把羊赐给我,祂比万有都大, 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约 10:28-29)。
错谬四
真正相信、已经重生的信徒,仍然会犯以至于死的罪,甚至会抵挡圣灵。
驳斥:这使徒约翰在《约翰一书》5 章 16 节与 17 节说到那些犯了至于死的罪的人, 不当为他们祈求之后,随即在 18 节说:“我们知道凡从上帝生的,必不犯罪, (也就是上面所说的那种罪),从上帝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 (约壹 5:18)。
错谬五
今生若没有特殊性的启示,我们就不会有将来持守到底的确定性。
驳斥:这种教训不仅剥夺了真信徒在今生确定的安慰,还把教皇派所引发的怀疑再 次介绍到教会中来。但是,圣经时常论及这种确据,不是从特殊性的启示推演出来 的,而是来自上帝的子女所具有的真正标记以及上帝不断重申的诸般应许。因此, 使徒保罗特别说:“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上帝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 基督耶稣里的”(罗 8:39);使徒约翰也说:“遵守上帝命令的,就住在上帝里 面,上帝也住在他里面。我们所以知道上帝住在我们里面,是因祂所赐给我们的圣 灵”(约壹 3:24)。
错谬六
圣徒持守与得救的确定性这一教义,就其本身的特征与性质而言,乃是使人怠惰的 原因之一,并且也对敬虔、美德、祈祷以及其他圣洁的操练都是有害的。相反,如 果主张当怀疑圣徒的持守与得救的确定性,则是值得称赞的。
驳斥:这些说法表明他们并不明白上帝的恩典的大能,也不明白住在圣徒心中的圣 灵的工作。并且他们的这些主张也与使徒约翰的教训恰恰相反,约翰《约翰壹书》 明明地教训说:“亲爱的弟兄啊,我们现在是上帝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 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祂,因为必得见祂的真体。凡向祂有这指望的, 就洁净自己,像祂洁净一样”(约壹 3:2-3)。此外,这些主张也与旧新约圣经 中所记载的圣徒的例子相悖。这些圣徒确信他们的持守和救恩,仍常常常祈祷,并 且也其它敬虔的操拣上殷勤不惰。
错谬七
那些暂时相信之人的信心与称义和得救的信心,只是在存续的时间上有所不同,在 其它方面没有任何分别。
驳斥: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因为基督亲自在《马太福音》13 章 20 节、《路加福 音》8 章 13 节以及其它地方明确地指出,除了在存续的时间上有所不同之外,那 些暂时性相信的人与真信徒之间还有三种不同。祂说,前者是种子落在石头地上, 后者则是落在好土地或心灵中;前者是无根之信,而后者则有坚实之根;前者不结 果子,而后者则是不断地稳定地结果子,虽然接过字的数量有所不同。
错谬八
一个人丧失了第一次重生之后,会再次重生,甚至多次重生,这并没有什么荒唐之 处。
驳斥:这种说法否定了上帝使我们重生的种子的不能朽坏性,与使徒彼得的见证相 悖:“你们蒙了重生,不是由于能坏的种子,乃是由于不能坏的种子”(彼前 1: 23)。
错谬九
基督不曾在任何地方为信徒在信心上一直持续而祈求。
驳斥:他们这样说恰恰与基督的教训相悖,祂说:“我已经为你(西门)祈求,叫 你不至于失了信心”(路 22:32);使徒约翰宣告说,基督不但为众使徒祈求, 也为那些因使徒的话而相信的人祈求:“圣父啊,求你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 (约 17:11);又说:“我不求你叫他们离开世界,只求你保守他们脱离那恶者, 我不但为这些人祈求,也为那些因他们的话信我的人祈求”(约 17:15,20)。
结论
以上所阐明的在比利时教会中争辩的五大教义,以及对这些困扰教会相当长一短时 间的错谬的驳斥,是出自正统教义的清楚、简明、坦诚的声明。总会认为,这些教 义源自生经,也与改革宗教会诸信条保持一致。因此,很显然,那些试图教唆公众 一下观点的人,已经违背真理、公平与爱德:“改革宗教会所主张的预定论及其附 属论点,就其自身的本质和必然的倾向看来,引领人偏离敬虔与真道;是由肉体与 魔鬼所使用的鸦片,是盘踞攻击人的坚固营垒;撒但由此出发伤害了许许多多的人, 用绝望与安全的火箭向人发动致命的打击。这一此教义使上帝成为罪恶、不公、暴 虐与伪善 的源泉;是混进教会的斯多葛哲学、摩尼教、放纵派和穆罕默德派的毒 酵。这种教义使人相信任何东西都不能拦阻选民的得救,他们愿意怎样甚或就怎样 生活吧,所以这种能够教导使人具有属肉体的安全感。因此,他们可以犯各种令人 发指的罪行,却仍然安全不惧;而那些被遗弃之人,即使真正做出圣徒的各项工作, 他们的顺服对他们的得救上也没有丝毫的贡献;同时,这种教义还教导说,上帝独 断专行,一点也不考虑到任何罪,就已经预定世界上大多数人归于永远的灭亡,并 且就是为了这个目的而创造他们;同样,在上帝这种独断的旨意中,拣选乃是信心 与善行的独一源泉,遗弃乃是不相信和不虔诚的独一原因;这种教义也把许多信徒 的子女,无辜地从他们母亲的怀中夺去,残暴地置于地狱之中;不管是他们所领受 的洗礼,还时他们受洗时教会的祈祷,对他们都毫无益处。”还有其它许多类似的 指控。改革宗教会对于此类主张不仅不予承认,并且极其憎恶。
因此,本多特总会,奉主的名郑重地呼吁一切求告救主耶稣基督之名的人,在 判断改革宗教会的信仰的时候,既不要根据从各方面收集来的毁谤之词,也不要根 据少数几位古今学者所发表的个人性的意见--这些引证往往是断章取义,牵强附会, 并不符合作者的原意,而是根据改革宗教会本身公开的信条,并根据总会各个成员 一致认可的关于正统教义的声明来做出判断。此外,本总会郑重警告诽谤者,他们 作假见证,抵挡如此众多的教会的认信,伤害软弱弟兄的良心,想方设法地使使那 些诚信上帝之人所组成的群体受到怀疑,必有上帝可怕的审判在等候着他们。最后, 本总会劝勉在基督福音中的众弟兄,不管是在学院中,还是在教会里,在涉及此类 教义的时候当有敬虔之心;不管是教导中,还是在著述中,在谈及此类教义的时候 要始终导向荣耀上帝的圣名,造就信徒生活的圣洁,使在患难中的人得安慰;又要 根据信仰类比,以圣经来规范他们的情感和言语;在断定圣经真意的时候要遵守必 要的界限,避免超出此类界限,为傲慢无聊之徒ᨀ供口实,使他们攻击、贬低改革 宗教会教义的一切言词。
愿主耶稣基督,坐在天父右边的上帝的独一爱子,将诸般的恩赐赐给人,用真 理使我们成圣,把那些错谬的人带到真理面前,封闭那些毁谤真道者的口,以智慧 和分辨的灵装备那些忠心于上帝的圣言的牧者,使他们一切的讲论都归荣耀于上帝, 造就那些听道的人。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