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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of Contents

Introduction

The Heidelberg Catechism (1563) was composed in the city of Heidelberg, Germany, at the request of Elector Frederick III, who ruled the province of the Palatinate from 1559 to 1576. The new catechism was intended as a tool for teaching young people, a guide for preaching in the provincial churches, and a form of confessional unity among the several Protestant factions in the Palatinate. An old tradition credits Zacharias Ursinus and Caspar Olevianus with being the coauthors of the catechism, but the project was actually the work of a team of ministers and university theologians under the watchful eye of Frederick himself. Ursinus probably served as the primary writer on the team, and Olevianus had a lesser role. The catechism was approved by a synod in Heidelberg in January 1563. A second and third German edition, each with small additions, as well as a Latin translation were published the same year in Heidelberg. The third edition was included in the Palatinate Church Order of November 15, 1563, at which time the catechism was divided into fifty-two sections or Lord's Days, so that one Lord's Day could be explained in an afternoon worship service each Sunday of the year.

The Synod of Dort approved the Heidelberg Catechism in 1619, and it soon became the most ecumenical of the Reformed catechisms and confessions. It has been translated into many European, Asian, and African languages and is still the most widely used and warmly praised catechism of the Reformation period.

Most of the footnoted biblical references in this translation of the catechism were included in the early German and Latin editions, but the precise selection was approved by Synod 1975 of the Christian Reformed Church.

主日1

1 問: 你無論是生是死,唯一的安慰是什麽?

答: 我無論是生是死,身體靈魂 (b) 皆非己有 (a),而是屬於我信實的救主耶穌基督 (c)。祂用寶血完全補償了我一切的罪債 (d),並且救我脫離了魔鬼的一切的權勢 (e);因此,祂保守我 (f),若非天父允許,我的頭發一根也不會掉下 (g);祂叫萬事互相效力,使我得救 (h)。故此,祂藉聖靈也使我有永生的確信 (i),並且使我從此以後甘心樂意地為祂而活 (j)。

2 問: 你無論是生是死,要享有這種安慰,有多少事情必須知道呢?

答: 有三件事:第一,我的罪惡和愁苦有多大 (k);第二,我當怎樣從自己一切罪惡和愁苦中得拯救 (l);第三,我當怎樣為這樣的拯救感謝上帝(m)。

(a)林前6:19-20 (b) 羅14:7-9 (c) 林前3:23; 多2:14 (d) 彼前1:18-19; 約壹1:7-9; 2:2 (e) 約8:34-36; 來2:14-15; 約壹3:1-11 (f) 約6:39-40; 10:27-30; 帖後3:3; 彼前1:5 (g) 太10:29-31; 路21:16-18 (h) 羅8:28 (i) 羅8:15-16; 林後1:21-22; 5:5; 弗1:13-14 (j) 羅8:1-17 (k) 羅3:9-10; 約壹1:10 (l) 約17:3; 徒4:12; 10:43 (m) 太5:16; 羅6:13; 弗5:8-10; 提後2:15; 彼前2:9-10.

(一)論人的愁苦

主日2

3 問: 你從何處知道你的愁苦呢?

答:從上帝的律法 (a)。

4問: 上帝的律法對我們有什麽要求?

答: 基督在馬太福音二十二章三十七節至四十節中總括地教訓了我們: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上帝 (b)。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 (c)。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5 問: 你能全守這些誡命嗎?

答: 不能 (d)。因為我的本性是傾向於憎恨上帝和鄰舍的 (e)。

(a)羅3:20; 7:7-25 (b) 申6:5 (c) 利19:18 (d) 羅3:9-20, 23; 約壹 1:8, 10 (e) 創6:5; 耶17:9; 羅7:23-24; 8:7; 弗2:1-3; 多3:3.

主日3

6 問: 上帝造人原本就是如此邪惡悖逆嗎?

答: 絕不。上帝造人原本是好的 (a),且是按照祂自己的形像造的 (b),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 (c);目的是要叫他正確地認識他的創造者上帝 (d),誠心愛祂,與祂同住在永福之中,贊美榮耀祂 (e)。

7 問: 那麽,這種敗壞的人性是從何而來的呢?

答: 是從始祖亞當夏娃在樂園中墮落悖逆而來 (f),因此我們的本性變得極其敗壞 (g),以致我們都是在罪裏成孕出生的 (h)。

8 問: 是否我們都是極其敗壞,完全無法行任何善,並傾向於各樣罪惡呢?

答: 是的 (i)。除非我們由上帝的靈重生 (j)。

(a) 創1:31 (b) 創1:26-27 (c) 弗4:24 (d) 西3:10 (e) 詩8 (f) 創3 (g) 羅5:12, 18-19 (h) 詩51:5 (i) 創6:5; 8:21; 伯14:4; 賽53:6 (j) 約3:3-5.

主日4

9 問: 那麽,上帝在律法中要求人行他所不能行的,豈非冤屈人嗎?

答: 絕不。因為上帝造人,叫他本來有能力遵行律法 (a);但人因魔鬼的試探 (b),自甘悖逆 (c),使自己及其後裔的這種能力喪失了 (d)。

10問: 上帝是否放任這種悖逆或背信,使之不受刑罰呢?

答: 絕不。祂極其憎惡我們的原罪和本罪,並要在今生和永世用公義的審判刑罰罪惡 (e),正如祂已宣告說:「凡不時常遵守律法書上所寫的,都是被咒詛的」 (f)。

11問: 上帝不也是慈愛的嗎?

答: 上帝固然是慈愛的 (g),但祂也是公義的 (h);因此,祂的公義要求幹犯至高上帝之威嚴的罪惡,必須處以極刑 ,就是身體和靈魂一同受到永遠的刑罰 (i)。

(a) 創1:31; 弗4:24 (b) 創3:13; 約8:44 (c) 創3:6 (d) 羅5:12,18-19 (e) 出 34:7; 詩5:4-6; 鴻 1:2; 羅1:18; 弗5:6; 來9:27 (f) 加3:10; 申27:26 (g) 出 34:6-7; 詩103:8-9 (h) 出34:7; 申7:9-11; 詩5:4-6; 來10:30-31 (i) 太25:35-46.

(二) 論人的得救

主日5

12 問: 既然根據上帝公義的審判,我們當受今生和永世的刑罰,那麽,是否有逃避這刑罰,再次得蒙上帝恩寵的方法呢?

答: 按照上帝的旨意,祂的公義必須得到滿足 (a);因此,我們必須完全滿足祂的公義,若不是由我們自己補償,便得由別人來替代 (b)。

13 問: 我們自己能夠做到嗎?

答: 絕對不能;我們反而天天加增罪債 (c)。

14 問: 在受造者中有能為我們做到的嗎?

答: 沒有。首先,上帝不會因人自己所犯的罪而刑罰其他任何受造者 (d);其次,僅是受造者不能擔當上帝對罪惡所發出的永遠憤怒的重負,從而使他人得到拯救 (e)。

15 問: 那麽,我們必須尋求一位怎樣的中保和救主呢?

答: 一位真實 (f)而無罪 (g) 的人,但卻比一切受造者都更有能力,同時也是真上帝的 (h)。

(a) 出 23:7; 羅2:1-11 (b) 賽53:11; 羅8:3-4 (c) 太6:12; 羅2:4-5 (d) 結18:4,20; 來2:14-18 (e) 詩49:7-9; 130:3 (f) 羅 1:3; 林前15:21; 來2:17 (g) 賽53:9; 林後5:21; 來7:26 (h) 賽7:14; 9:6; 耶23:6; 約1:1.

主日6

16 問: 這位中保和救主為何必須是真實而無罪的人呢?

答: 這位中保和救主必須是一位真實的人,因為上帝的公義要求那犯了罪的人本身應當為罪補償 (a) ;祂必須是一位無罪的人,因為本身就是罪人的人無法為他人作出補償 (b) 。

17問: 這位中保和救主為何必須同時又是真上帝呢?

答: 這位中保和救主必須是真上帝,如此才能藉著祂神性的大能,在其人性中承擔上帝憤怒的重負,為我們獲得並恢復公義和生命 (c) 。

18 問: 那麽,誰是那位中保,既是真上帝又是真實而無罪的人呢?

答: 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d);上帝使祂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和救贖 (e)。

19 問: 你從哪裏知道這事呢?

答: 從神聖的福音。這福音是上帝自己首先在樂園裏啟示的 (f),以後由族長 (g) 和先知 (h) 予以宣布,並由律法中的獻祭和其他禮儀預表 (i),最後由祂的獨生愛子成就了 (j)。

(a) 羅5:12,15; 林前15:21; 來2:14-16 (b) 來7:26,27; 彼前3:18 (c) 賽53; 約3:16; 林後5:21 (d) 太1:21-23; 路2:11; 提前2:5 (e) 林前1:30 (f) 創3:15 (g) 創22:18; 49:10 (h) 賽53; 耶23:5-6; 彌7:18-20; 徒10:43; 來1:1-2 (i) 利1:7; 約5:46; 來10:1-10 (j) 羅10:4; 加4:4-5; 西2:17.

主日7

20 問: 因著亞當,眾人都滅亡了,是否因著基督,眾人就都得救呢?

答: 不; 只有那些藉著真信心連於基督, 並接受祂一切恩惠的人才能得救 (a)。

21 問: 什麽是真信心?

答: 真信心不僅是一種確實的知識,藉此我認定上帝在聖經中向我們所啟示的一切皆為真理 (b);也是一種堅定的信靠 (c),是由聖靈 (d)通過福音 (e)在我裏面做成的工作;使我確信,唯獨出於上帝的恩典,唯獨因基督的功德 (f),就白白地將赦罪及永遠的公義和拯救 (h),不僅賜給別人,也賜給了我 (g)。

22 問: 什麽是基督徒所必須相信的?

答: 就是在福音裏所應許我們的一切 (i),也就是我們基督教不容置疑的大公信條中簡略地教訓我們的。

23 問: 這些信條是什麽?

答: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

我信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上帝獨生的子;因著聖靈感孕,從童貞女馬利亞所生;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在十字架上,受死,埋葬;降在陰間;第三天從死人中復活;升天,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將來必從那裏降臨,審判活人、死人。我信聖靈;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我信聖徒相通;我信罪得赦免;我信身體復活;我信永生。阿們!

(a) 太7:14; 約 3:16,18,36; 羅11:16-21 (b) 約壹17:3,17; 來11:1-3; 雅2:19 (c) 羅4:18-21; 5:1; 10:10; 來4:14-16 (d) 太 16:15-17; 約 3:5; 徒16:14 (e) 羅1:16; 10:17; 林前1:21 (f) 羅3:21-26; 加2:16; 弗2:8-10 (g) 加2:20 (h) 羅1:17; 來10:10 (i) 太28:18-20; 約20:30-31.

主日8

24 問: 怎樣劃分這些信條呢? 答: 劃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論聖父上帝和我們的受造;第二部分論聖子上帝和我們的救贖;第三部分論聖靈上帝和我們的成聖。

25 問: 上帝既然是獨一的 (a), 你為何說有聖父、聖子、聖靈三位呢? 答: 因為上帝在聖經中是這樣啟示祂自己的 (b),這三個不同的位格乃是獨一、真實、永恆的上帝。

(a) 申6:4; 林前8:4,6 (b) 太3:16-17; 28:18-19; 路4:18 (賽 61:1); 約14:26; 15:26; 林後13:14; 加4:6; 多3:5-6.

論聖父上帝

主日9

26 問: 當你說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 時,你相信的是什麽呢?

答: 我相信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永恒之父,從無中創造天地 ,以及其中的一切 (a),又用祂永恒的預旨和護理托住並治理它們 (b),祂因祂兒子基督的緣故,作我的上帝和天父 (c)。我相信祂必供給我身體和靈魂一切的需要 (d),對此我毫無懷疑;此外,在這流淚谷,凡祂所降在我身上的災難,都會變為對我有益的 (e);因為祂既是無所不能的上帝 (f),便能如此行,並且祂既是一位信實的天父,也願意如此行 (g)。

(a) 創1-2; 出20:11; 詩33:6; 賽44:24; 徒4:24; 14:15 (2) 詩104; 太6:30; 10:29; 弗1:11 (c) 約1:12-13; 羅8:15-16; 加4:4-7; 弗1:5 (d) 詩55:22; 太6:25-26; 路12:22-31 (e) 羅8:28 (f) 創18:14; 羅8:31-39 (g) 太7:9-11.

主日10

27 問: 你所了解的上帝的護理是什麽?

答: 上帝用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的能力 (a),猶如祂的手一樣,托住天地萬物 (b),並且管理它們,以致一草一木,天晴下雨,豐年荒年,飲食起居,健康疾病,富足貧窮 (c),一切都非偶然發生 (d),而是出於上帝之手 (e)。

28 問: 我們知道上帝創造萬有,並一直藉著護理之工維系萬物,有什麽益處呢?

答: 我們可以在患難中忍耐 (f),在順境中感恩 (g);對於將來臨到我們的一切,能堅定地信靠信實的天父上帝,任何受造物都不能使我們與祂的愛隔絕 (h)。因為萬物都在祂的手中,祂若不許,它們動也不能動 (i)。

(a) 耶23:23-24; 徒17:24-28 (b) 來1:3 (c) 耶5:24; 徒14:15-17; 約9:3; 箴22:2 (d) 箴16:33 (e) 太10:29 (f) 伯1:21-22; 雅1:3 (g) 申8:10; 帖前5:18 (h) 詩55:22; 羅5:3-5; 8:38-39 (i) 伯1:12; 2:6; 箴21:1; 徒17:24-28.

論聖子上帝

主日11

29 問: 上帝的兒子為何起名叫 「耶穌」,即 「救主」呢?

答: 因為祂把我們從罪惡裏拯救出來 (a);我們不當向其他任何人尋求拯救,也不能從其他任何人得著拯救 (b)。

30 問: 這樣,那些向聖徒、自己、或其他地方尋求拯救和幸福的人,真是相信獨一的救主耶穌嗎?

答: 不。雖然他們也許在言語上誇耀祂,但在行為上卻否認獨一的救主耶穌 (c)。要麽耶穌不是完全的救主,要麽凡用真信心接受這位救主的,就必定在祂裏面,找到為他們得救所必需的一切 (d)。

(a) 太1:21; 來7:25 (b) 賽43:11; 約15:5; 徒4:11-12; 提前2:5 (c) 林前1:12-13; 加5:4 (d) 西1:19-20; 2:10; 約壹1:7.

主日12

31 問: 為何祂被稱為 「基督」,即 「受膏者」呢?

答: 因為祂被聖父上帝所立,又被聖靈所膏 (a),作我們的大先知和教師 (b),祂完全向我們啟示上帝關乎我們救贖奧秘的預旨 (c);祂也是我們惟一的大祭司 (d),一次獻上祂的身體,救贖了我們 (e),並且永遠活著,替我們向上帝不住地代求 (f);祂又是我們永遠的大君王 (g),用祂的話語和聖靈統管我們,護衛並保守我們在祂為我們所買贖的救贖之樂中 (h)。

32 問: 你為何被稱為基督徒呢?

答: 因為我藉著信心 (i) 而成為基督的肢體,因此在祂的恩膏上有份 (j);以致於我也可以承認祂的名 (k),把自己作為感恩的活祭獻給祂 (l),又可以用自由和無虧的良心,在今生今世與罪惡和魔鬼爭戰 (m),並且從此以後,與祂一同作王,掌管萬物,直到永遠 (n)。

(a) 路3:21-22; 4:14-19 (賽61:1); 來 1:9 (詩45:7) (b) 徒3:22(申18:15) (c) 約1:18; 15:15 (d) 來7:17 (詩110:4) (e) 來9:12; 10:11-14 (f) 羅8:34; 來9:24 (g) 太21:5(亞9:9) (h) 太28:18-20; 約10:28; 啟12:10-11 (i) 林前12:12-27 (j)徒2:17 (珥2:28); 約壹2:27 (k) 太10:32; 羅10:9-10; 來13:15 (l) 羅12:1; 彼前2:5,9 (m) 加5:16-17; 弗6:11; 提前1:18-19 (n) 太25:34; 提後2:12.

主日13

33 問: 既然我們也是上帝的兒女,祂卻為何被稱為上帝 「獨生的子」呢?

答: 因為唯有基督是上帝永恒的、本來的兒子 (a);我們卻是因祂的緣故,靠著恩典,被收納為上帝的兒女 (b)。

34 問: 你為何稱祂為 「我們的主」呢?

答: 因為祂不是用金銀, 乃是用祂的寶血 (c), 從罪惡和魔鬼一切的權勢下 (d), 拯救了我們的身體和靈魂, 叫我們歸於祂, 唯獨作祂自己的產業 (e)。

(a) 約1:1-3,14,18; 來1 (b) 約1:12; 羅8:14-17; 弗1:5-6 (c) 彼前1:18-19 (d) 西1:13-14; 來2:14-15 (e) 林前6:20; 提前2:5-6.

主日14

35 問: 「因聖靈感孕,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是什麽意思?

答: 意即上帝永恒的兒子 - 祂現在是並且永遠是永恒的真上帝 (a) - 因聖靈的運行 (b),自己取了由童貞女馬利亞的血肉而來的人性 (c),為要成為大衛真正的後裔 (d),凡事與祂的弟兄一樣 (e),只是沒有犯罪 (f)。

36 問: 你從基督聖潔的成孕和出生得了什麽恩惠呢?

答: 祂作了我的中保 (g),並用祂的純全和聖潔,在上帝面前遮蓋我的罪,我本是在罪中成胎的 (h)。

(a) 約1:1; 10:30-36; 徒13:33 (詩 2:7); 西1:15-17; 約壹5:20 (b) 路1:35 (c) 太1:18-23; 約1:14; 加4:4; 來2:14 (d) 撒下7:12-16; 詩132:11; 太1:1; 羅1:3 (e) 腓2:7; 來2:17 (f) 來4:15; 7:26-27 (g) 提前2:5-6; 來9:13-15 (h) 羅8:3-4; 林後5:21; 加4:4-5; 彼前1:18-19.

主日15

37 問: 當你說祂 「受難」 時,是什麽意思呢?

答: 意即祂活在地上的整個時期,特別是最後階段,在身體和靈魂裏,擔當了上帝對全人類罪惡的忿怒 (a), 作為唯一的贖罪祭 (b),可以救贖我們的身體和靈魂脫離永遠的沈淪 (c),並為我們取得上帝的悅納、公義和永生 (d)。

38 問: 祂為何在審判官「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呢?

答: 祂雖是無辜的,卻被世上的審判官定罪 (e),以使我們從自身當受的無法回避的上帝嚴厲的審判中被拯救出來 (f)。

39 問: 祂「被釘於十字架」,比起別樣的死法,有什麽特殊的意義嗎?

答: 有。因為在十字架上的受死是上帝所咒詛的,由此我確知祂已把那加於我身上的咒詛擔在了自己身上 (g)。

(a) 賽53; 彼前2:24; 3:18 (b) 羅3:25; 來10:14; 約壹2:2; 4:10 (c) 羅8:1-4; 加3:13 (d) 約3:16; 羅3:24-26 (e) 路23:13-24; 約19:4,12-16 (f) 賽53:4-5; 林後5:21; 加3:13 (g) 加3:10-13 (申21:23).

主日16

40 問: 基督為何必須自己降卑,以至 「受死」 呢?

答: 因為按照上帝的公義和真理 (a),除上帝兒子的受死之外,沒有別的補償之法 (b)。

41 問: 祂為何被 「埋葬」 了?

答: 祂被埋葬,證明祂確實死了 (c)。

42 問: 基督既為我們死了,為何我們還要死呢?

答: 我們的死不是補償我們的罪 (d),而是廢止罪,並進入永生 (e)。

43 問: 我們從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犧牲和受死,另外還得到什麽恩惠呢?

答: 藉著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犧牲和受死,我們的舊人與祂同釘十字架,同死同埋葬 (f);以使肉體的情欲在我們裏面不能再作王 (g);相反,我們可以把自己獻給基督,作為感恩的祭物 (h)。

44 問: 為何加上 「降在陰間」 呢?

答: 好使我在極大的愁苦和試探中,可以確信我的主耶穌基督,藉著祂在一切苦難中所經歷的,尤其是在十字架上所遭受的那無法言表的慘痛、苦楚和驚恐,已經拯救我脫離了地獄的慘痛和苦楚,並使我因此可以得著完全的安慰 (i)。

(a) 創2:17 (b) 羅8:3-4; 腓2:8; 來2:9 (c) 賽53:9; 約19:38-42; 徒13:29; 林前15:3-4 (d) 詩 49:7 (e) 約5:24; 腓1:21-23; 帖前5:9-10 (f) 羅6:5-11; 西2:11-12 (g) 羅6:12-14 (h) 羅12:1; 弗5:1-2 (i) 賽53; 太26:36-46; 27:45-46; 路 22:44; 來 5:7-10.

主日17

45 問: 我們從基督的復活得了什麽恩惠呢?

答: 第一,祂藉著復活戰勝了死亡,叫我們分享祂藉著死為我們所取得的公義 (a);第二,我們現在也因祂復活的大能,得著新生命 (b)。第三,基督的復活成為我們將來榮耀復活的確實保證 (c)。

(a) 羅4:25; 林前15:16-20; 彼前1:3-5 (b) 羅6:5-11; 弗2:4-6; 西3:1-4 (c) 羅8:11; 林前15:12-23; 腓3:20-21.

主日18

46 問: 你怎理解祂 「升天」 呢?

答: 就是基督在門徒眼前從地上被接到天上 (a),為我們的益處 (b) 繼續留在那裏,直到再來審判活人死人 (c)。

47 問: 按祂所應許的,基督豈不是要與我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嗎 (d)?

答: 基督是真人,也是真上帝。按祂的人性而言,祂現在不在地上 (e);但按祂的神性、尊榮、恩典和聖靈而言,祂無時無刻不在我們中間 (f)。

48 問: 若說基督的人性不在其神性所到之處,這豈不是說祂的二性是彼此分開的嗎?

答: 絕非如此。因為神性是不受限制的,是無所不在的 (g),就必然超乎其所取人性的範圍,但卻依然與人性聯合 (h)。

49 問: 我們從基督升天得了什麽益處?

答: 第一,祂在天上祂父面前作我們的代求者 (i). 第二,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肉身在天上,這就確實保證,基督作為我們的頭,也要把我們這些作祂肢體的帶到祂那裏去 (j);第三,祂差遣聖靈作為保證 (k),藉著聖靈的能力,我們不求地上的事,但求天上的事,那裏有基督坐在上帝的右邊 (l)。

(a) 路24:50-51; 徒1:9-11 (b) 羅8:34; 弗 4:8-10; 來7:23-25; 9:24 (c) 徒1:11 (d) 太 28:20 (e) 徒1:9-11; 3:19-21 (f) 太28:18-20; 約14:16-19 (g) 耶23:23-24; 徒7:48-49 (賽66:1) (h) 約1:14; 3:13; 西2:9 (i) 羅8:34; 約壹2:1 (j) 約14:2; 17:24; 弗2:4-6 (k) 約14:16; 林後1:21-22; 5:5 (l) 西3:1-4.

主日19

50 問: 為何加上 「坐在上帝的右邊」 呢?

答: 因為基督升到天上,為的是作為教會的元首到父那裏 (a),父藉著祂統管萬有 (b)。

51 問: 我們從元首基督的這種榮耀得著什麽益處呢?

答: 第一, 祂藉著他的聖靈,把屬天的美德澆灌在我們這些作為祂的肢體的人身上 (c); 第二, 祂藉著祂的大能,護衛並保守我們, 抵擋祂一切的仇敵 (d)。

52 問: 基督「將來必從那裏降臨,審判活人死人」,這對你有什麽安慰?

答: 使我在諸般的憂愁和逼迫之中,昂首仰望將來必要從天降臨,施行審判的那一位,祂曾在上帝的審判臺前,代我獻上了自己,除去了我一切的咒詛 (e);那時,祂要判定祂和我一切的仇敵有罪,把他們撇棄在永遠的沈淪中,卻要把我和一切選民都帶到祂自己那裏,享受天上的福樂和榮耀 (f)。

(a) 弗1:20-23; 西1:18 (b) 太28:18; 約5:22-23 (c) 徒2:33; 弗4:7-12 (d) 詩 110:1-2; 約10:27-30; 啟19:11-16 (e) 路21:28; 羅8:22-25; 腓3:20-21; 多2:13-14 (f) 太25:31-46; 帖後1:6-10.

論聖靈上帝

主日20

53 問: 論到聖靈,你相信什麽呢?

答: 第一,我相信聖靈與聖父、聖子同為永恒的真上帝 (a);第二,祂是賜給我的 (b),祂用真信心使我與基督及其一切恩惠有份 (c),為的是安慰我 (d),永遠與我同在 (e)。

(a) 創1:1-2; 太28:19; 徒5:3-4 (b) 林前6:19; 林後1:21-22; 加4:6 (c) 加3:14 (d) 約15:26; 徒9:31 (e) 約14:16-17; 彼前4:14.

主日21

54 問: 論到「聖而公之教會」,你相信什麽呢?

答: 我相信這教會就是上帝的兒子 (a),從全人類當中 (b),自世界之始至世界之末 (c),藉著祂的聖靈和聖言,為自己聚集、護衛並保守的一群選民。目的是叫他們得享永生 (d),並且使他們在真道上同歸於一 (e);並且我是 (f),也永遠是 (g) 這團體裏活潑的一員。

55 問: 對於「我信聖徒相通」,你是怎樣理解的?

答: 第一,所有信徒都是基督的肢體,因而與祂及其一切的豐富和恩賜有份 (h);第二,每個信徒都有責任自覺地甘心樂意地使用自己的恩賜,使其他肢體得益處,得救恩 (i)。

56 問: 論到「我信罪得赦免」,你是怎樣相信的?

答: 我相信上帝因基督補罪的緣故,不再記念我的罪 (j),也不記念我一生中必須與之爭戰的罪性 (k);反而仁慈地將基督的義歸於我,使我永遠不在上帝的審判臺前被定罪 (l)。

(a) 約10:14-16; 徒20:28; 羅 10:14-17; 西1:18 (b) 創26:3b-4; 啟5:9 (c) 賽59:21; 林前11:26 (d) 太16:18; 約10:28-30; 羅8:28-30; 弗1:3-14 (e) 徒2:42-47; 弗4:1-6 (f) 約壹3:14,19-21 (g約10:27-28; 林前1:4-9; 彼前1:3-5 (h) 羅8:32; 林前6:17; 12:4-7,12-13; 約壹1:3 (i) 羅12:4-8; 林前12:20-27; 13:1-7; 腓2:4-8 (j) 詩103:3-4,10,12; 彌7:18-19; 林後5:18-21; 約壹1:7; 2:2 (k) 羅7:21-25 (l) 約3:17-18; 羅8:1-2.

主日22

57 問: 「我信身體復活」,這帶給你什麽安慰呢?

答: 在我死後,不僅我的靈魂立刻被帶到我的元首基督那裏 (a),我的身體也要因基督的大能活過來,與我的靈魂再次聯合,並要與基督榮耀的身體相似 (b)。

58 問: 「我信永生」,你從中得著什麽安慰呢?

答: 既然我現在從心裏就已經開始經歷到那永恒的快樂 (c),此生之後我也要得著那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完全的福樂,並在其中永遠地贊美上帝 (d)。

(a) 路23:43; 腓1:21-23 (b) 林前15:20,42-46,54; 腓3:21; 約壹3:2 (c) 羅14:17 (d) 約17:3; 林前2:9.

主日23

59 問: 你相信以上這些信條,對你有何幫助呢?

答: 這使我在上帝面前,在基督裏稱義,並且成為永生的承受者 (a)。

60 問: 你怎樣在上帝面前稱義呢?

答: 惟獨藉著對耶穌基督的真信心 (b)。盡管我的良心控告我嚴重地幹犯了上帝的一切誡命,從來沒有遵守其中任何一條 (c),並且仍然傾向於各樣的罪惡 (d),然而上帝出於白白的恩典 (f),並非出於我的任何功德 (e),將基督完全的補罪、公義和聖潔歸於我 (g),好像我本來就沒有罪,也從來沒有犯過罪,又好像我自己作成了基督為我所作成的一切順服 (h),只要我用信心接受這些恩惠就夠了 (i)。

61 問: 你為何說唯獨因信稱義呢?

答: 我在上帝面前得蒙悅納,並不是因為我的信心有什麽價值;而是因為基督的補贖、公義和聖潔,成為我在上帝面前的義 (j)。並且,我唯獨藉著信心接受此義,使它成為我自己的義,此外別無他法 (k)。

(a) 約3:36; 羅1:17 (哈2:4); 5:1-2 (b) 羅3:21-28; 加2:16; 弗2:8-9; 腓3:8-11 (c) 羅3:9-10 (d) 羅7:23 (e) 多3:4-5 (f) 羅3:24; 弗2:8 (g) 羅4:3-5 (創 15:6); 林後5:17-19; 約壹2:1-2 (h) 羅4:24-25; 林後5:21 (i) 約3:18; 徒16:30-31 (j) 林前 1:30-31 (k) 羅10:10; 約壹 5:10-12.

主日24

62 問: 為什麽我們的善行不能作為我們在上帝面前的義,或者至少是一部分呢?

答: 因為能在上帝審判臺前成立的義,必須是絕對完全的義,完全合乎上帝的律法 (a)。然而,即使我們今生那最佳的善行,也都是不完全的,都是被罪玷汙了的 (b)。

63 問: 我們的善行既然算不了什麽,上帝為何要在今生和來世加以獎賞呢 (c)?

答: 獎賞並不是由善行賺取的,乃是出於上帝的恩典 (d)。

64 問: 這教義豈非使人怠慢不敬嗎?

答: 絕不會。因為凡是藉著真信心被接在基督裏的人,不能不結出感恩的果子 (e)。

(a) 羅3:20; 加3:10 (申27:26) (b) 賽64:6 (c) 太5:12; 來11:6 (d) 路17:10; 提後4:7-8 (e) 路6:43-45; 約15:5.

論聖禮

主日25

65 問: 我們既然惟獨因信與基督及其一切恩惠有份,這信是從何而來的呢?

答: 這信從聖靈而來 (a)。聖靈藉著福音的傳講在我們心裏作工,生發信心 (b),並藉著聖禮的施行來加以印證 (c)。

66 問: 聖禮是什麽?

答: 聖禮是聖潔的、可見的標誌和印記。上帝設立聖禮,藉著聖禮的施行,祂可以更完全地向我們宣布並印證福音的應許 (d) ,即祂因基督一次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犧牲,白白地把赦罪和永生賜給我們 (e)。

67 問: 那麽,聖言與聖禮的設立,目的都是為指引我們相信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犧牲乃是我們得救的唯一基礎嗎?

答: 誠然如此;因為聖靈在福音裏教訓我們,又藉著聖禮向我們保證,我們的救恩全靠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獻上的犧牲 (f)。

68 問: 基督在新約中設立了多少聖禮?

答: 兩個:洗禮和聖餐 (g)。

(a) 約3:5; 林前2:10-14; 弗2:8 (b) 羅10:17; 彼前1:23-25 (c) 太28:19-20; 林前10:16 (d) 創17:11; 申30:6; 羅4:11 (e) 太26:27-28; 徒2:38; 來10:10 (f) 羅6:3; 林前11:26; 加3:27 (g) 太28:19-20; 林前11:23-26.

論洗禮

主日26

69 問: 洗禮怎樣表明並印證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獻上的犧牲,使你得益呢?

答: 乃是這樣:基督指定了這外在的水洗 (a) ,並加上祂的應許,使我因祂的寶血和聖靈,得以洗凈靈魂一切污穢,即所有罪惡,恰如通常用水洗去身體的污穢一般 (b)。

70 問: 被基督的寶血與聖靈洗凈,這是什麽意思呢?

答:被基督的寶血洗凈,就是藉著恩典,因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犧牲所流出的寶血,我們白白地得蒙上帝的赦罪 (c);被聖靈洗凈,就是被聖靈更新,分別為聖,作基督的肢體,叫我們越來越多地向罪而死,敬虔度日,無有瑕疵 (d)。

71 問: 基督在哪裏應許要用祂的寶血與聖靈洗凈我們, 恰如洗禮的水洗凈呢?

答: 祂在設立洗禮的命令中,祂如此說: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e)。」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f)。」 聖經上稱洗禮為重生的洗 (g) 和除去罪惡的洗 (h),也都重述了這一應許。

(a) 徒 2:38 (b) 太3:11; 羅6:3-10; 彼前3:21 (c) 亞13:1; 弗1:7-8; 來12:24; 彼前1:2; 啟1:5 (d) 結36:25-27; 約3:5-8; 羅6:4; 林前6:11; 西2:11-12 (e) 太28:19 (f) 可16:16 (g) 多3:5 (h) 徒22:16.

主日27

72 問: 外在的水洗便能洗去罪惡嗎?

答: 絕對不能, 因為只有耶穌基督的寶血與聖靈才能洗凈我們一切的罪 (a).

73 問: 聖靈為何稱洗禮是重生和除去罪惡的洗呢?

答: 上帝如此說並非沒有重大原因:祂不僅藉此教訓我們,正如身體的污穢用水洗去一般,我們的罪也用基督的寶血與聖靈洗去 (b);而且,祂更是藉此神聖的保證和標記,使我們確知靈魂的罪惡真的得以洗凈,正如我們的身體用水洗凈一樣 (c)。

74 問: 嬰孩也要受洗嗎?

答: 是的。因為他們既然與父母同屬上帝的聖約和教會 (d),並且有因基督的寶血得救贖脫離罪,並領受賜人信心之聖靈的應許,這應許賜給他們正如賜給他們的父母一樣 (e);因此,他們也藉那作為聖約標記的洗禮,被接入基督教會中,並且有別於不信者的兒女 (f),正如在舊約中藉著割禮所達成的 (g),這割禮已由新約的洗禮代替 (h)。

(a) 太3:11; 彼前3:21; 約壹1:7 (b) 林前6:11; 啟1:5; 7:14 (c) 徒2:38; 羅6:3-4; 加3:27 (d) 創17:7; 太19:14 (e) 賽44:1-3; 徒2:38-39; 16:31 (f) 徒10:47; 林前7:14 (g) 創17:9-14 (h) 西2:11-13.

論聖餐

主日28

75 問: 聖餐怎樣向你表明並印證你與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完成的犧牲及其一切恩惠有份呢?

答: 乃是這樣:基督已經吩咐我和眾信徒吃這擘開的餅,喝這杯,為的是記念祂;並且賜給以下的應許 (a):首先,祂的身體在十字架上為我而舍,為我破碎,祂的寶血為我而流,正如我親眼看見主的餅為我擘開,主的杯遞給我一樣確實;其次,祂那被釘的身體和流出的寶血,餵養我的靈魂,直到永生,正如我從牧師的手裏接受,並親嘗主的餅和杯,作為基督的身體和寶血的標記一般確實。

76 問: 吃基督被釘的身體,喝祂所流的寶血,這是什麽意思呢?

答: 這不僅是指我們用信心領受基督的一切苦難和受死,藉此獲得赦罪和永生 (b),也是指藉著居於基督和我們裏面的聖靈,漸漸地連於祂聖潔的身體 (c)。這樣,雖然祂在天上 (d),我們在地上,我們還是祂肉中的肉,骨中的骨 (e),並且永遠靠著同一位聖靈活著,由同一位聖靈掌管,正如身上的肢體靠著一個靈魂生存,由一個靈魂掌管一樣 (f)。

77 問: 基督在何處應許信徒吃這擘開的餅,喝這杯的時候,祂就這樣用自己的身體和寶血餵養他們呢?

答: 關於設立聖餐,經上這樣記著說:「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舍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來」 (g)。使徒保羅反復重申這一應許,說:「我們所祝福的杯 ,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 (h)。

(a) 太26:26-28; 可14:22-24; 路22:19-20; 林前11:23-25 (b) 約6:35,40,50-54 (c) 約6:55-56; 林前12:13 (d) 徒1:9-11; 林前11:26; 西3:1 (e) 林前6:15-17; 弗5:29-30; 約壹4:13 (f) 約6:56-58; 15:1-6; 弗4:15-16; 約壹3:24 (g) 林前 11:23-26 (h) 林前 10:16-17.

主日29

78 問: 餅和酒成為基督的真身體和寶血嗎?

答: 絕對沒有。洗禮中的水並未變為基督的寶血,水本身也無法洗凈罪惡,只不過是上帝所設立的標記和保證而已 (a);同樣,聖餐中的餅本身也沒有變為基督真正的身體 (b),而只是照聖禮的本質和屬性 (d),稱為基督的身體 (c)。

79 問: 那麽,基督為何稱餅為祂的身體,杯為祂的血, 或用血所立的新約; 並且使徒保羅也說同領基督的身體和血呢?

答: 基督這樣說,並非沒有重大的原因:祂不僅藉此教訓我們,正如餅酒維持今世的生命,祂被釘的身體和流出來的寶血,也是那維持我們靈魂存到永生的真正飲食 (e);更重要的是,當我們為記念祂而領受這些聖潔的標記時,祂用這可見的標記和保證向我們擔保,藉著聖靈的運行,我們實在是分享祂的真身體和寶血 (f);而且,祂一切的苦難和順服也確實是我們自己的,好像我們自己受了苦,為我們的罪向上帝作出了補償一樣 (g)。

(a) 弗5:26; 多3:5 (b) 太26:26-29 (c) 林前 10:16-17; 11:26-28 (d) 創17:10-11; 出12:11,13; 林前10:1-4 (e) 約6:51,55 (f) 林前10:16-17; 11:26 (g) 羅6:5-11.

主日30

80 問: 聖餐與天主教的彌撒有何不同?

答: 聖餐向我們證明,藉著耶穌基督一次在十字架上所獻的祭,我們的罪完全得了赦免 (a);並且,我們藉著聖靈被接入基督裏 (b)。祂那具有人性的身體,現今不在地上,乃在天上,在聖父的右邊 (c),在那裏受我們的敬拜 (d)。

81 問: 誰可來到主的桌前?

答: 就是那些因自己的罪而真心痛悔,並且相信因基督的緣故罪得赦免,後來的軟弱也藉著基督的受苦和受死而得蒙遮蓋的人;他們也渴望信心更得堅固,生活更加聖潔。但那些拒不真心歸向上帝、假冒為善的人,乃是在吃喝自己的罪 (e)。

82 問: 那些在言語和行為上,顯出自己不信不敬的,也可以領受聖餐嗎?

答: 不可。因為如此行,乃是褻瀆上帝的聖約,招惹祂的忿怒降在全會眾身上 (f);所以,按照基督和使徒的吩咐,基督教會有責任使用掌管天國鑰匙的權柄,摒除這種人,直到他們在生活上顯明已經歸正時為止。

(a) 約19:30; 來7:27; 9:12,25-26; 10:10-18 (b) 林前6:17; 10:16-17 (c) 徒7:55-56; 來1:3; 8:1 (d) 太 6:20-21; 約4:21-24; 腓3:20; 西3:1-3 (e) 林前10:19-22; 11:26-32 (f) 林前11:17-32; 詩50:14-16; 賽1:11-17.

主日31

83 問: 天國的鑰匙是什麽?

答: 就是聖潔福音的宣講和教會的懲戒 (即逐出基督教會);藉此二者,天國向信者開放,向不信者關閉 (a)。

84 問: 天國是怎樣藉著聖潔福音的宣講開放或關閉呢?

答: 乃是這樣:照著基督的吩咐,要向一切信徒宣講並公開作見證說,只要他們用真信心接受福音的應許,他們一切的罪就由上帝因基督的功德真得赦免了;反之,要向一切不信的和假冒為善的人說,如果他們仍不歸正,上帝的忿怒和永遠的定罪就會無可逃避地常在他們身上;上帝照此福音的見證,在今生和來世施行審判 (b)。

85 問: 天國怎樣由教會的懲戒開放或關閉呢?

答: 乃是這樣:照基督的吩咐,若有稱為基督徒的,教義不正或生活不檢,經過多次勸告,仍然置若罔聞,便要向教會長老們告發他;若他仍然藐視不聽,便由教會長老們禁止他領聖餐,把他摒除於教會之外,同時上帝也把他摒除於基督的國度以外 (c);但若他答應悔改,並有實際的表現,便可重新接納他作為基督及其教會的肢體 (d)。

(a) 太16:19; 約20:22-23 (b) 太16:19; 約3:31-36; 20:21-23 (c) 太18:15-20; 林前5:3-5, 11-13; 帖後3:14-15 (d) 路15:20-24; 林後2:6-11.

(三) 論感恩的生活

主日32

86 問: 既然我們不靠自己的任何功德,唯獨藉著由基督而來的恩典,從愁苦中被拯救出來,那麽,為何還須行善呢?

答: 因為基督既用祂的寶血救贖了我們,便也照祂自己的形像,藉著聖靈更新我們,好使我們用整個的生命,表明對上帝賜福的感恩 (a),而祂自己也可因我們得稱贊 (b);其次,我們自己也可以因為有了信心的果子 (c),而確知自己有了信心,並且由於我們生命中敬虔的生活,使我們可以贏得他人歸向基督 (d)。

87 問: 那些不知感恩,在邪惡生活中拒不轉向上帝的人,能否得救呢?

答: 絕對不能。因為聖經說,不貞的、拜偶像的、淫亂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誹謗人的、搶劫人的,或諸如此類的人,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國 (e)。

(a) 羅6:13; 12:1-2; 彼前2:5-10 (b) 太5:16; 林前6:19-20 (c) 太7:17-18; 加5:22-24; 彼後1:10-11 (d) 太5:14-16; 羅14:17-19; 彼前2:12; 3:1-2 (e) 林前6:9-10; 加5:19-21; 弗5:1-20; 約壹3:14.

主日33

88 問: 真歸正包含多少事呢?

答: 包含兩件事:治死舊人,活出新人 (a)。

89 問: 什麽是治死舊人?

答: 即真心為罪憂傷,痛悔自己得罪了上帝;並且對罪惡越來越恨惡,逃離遠之 (b)。

90 問: 什麽是活出新人?

答: 就是藉著基督,真心以上帝為樂 (c),喜愛照著上帝的旨意,行各樣的善事 (d)。

91 問: 什麽是善事呢?

答: 惟獨那些出於真信心 (e), 並且是照著上帝的律法 (f), 目的是為了上帝的榮耀 (g), 並非基於我們自己的幻想或人的規條而行的事, 才是善事 (h)。

(a) 羅6:1-11; 林後5:7; 弗4:22-24; 西3:5-10 (b) 詩51:3-4,17; 珥2:12-13; 羅8:12-13; 林後7:10 (c) 詩51:8,12; 賽57:15; 羅5:1; 14:17 (d) 羅6:10-11; 加2:20 (e) 約15:5; 來11:6 (f) 利18:4; 撒上15:22; 弗2:10 (g) 林前10:31 (h) 申12:32; 賽29:13; 結20:18-19; 太15:7-9.

論十誡

主日34

92 問: 什麽是上帝的律法?

答: 上帝賜下 「十誡」, 為是指導我們如何崇拜祂, 和如何度過日常生活 (a) 。

93 問: 「十誡」怎樣劃分?

答: 劃分為兩塊法版:第一塊有四條誡命,教訓我們對上帝的責任;第二塊有六條誡命,教訓我們對鄰舍的責任 (b)。

94 問: 上帝在第一條誡命裏吩咐什麽?

答: 第一誡: 「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

來。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這誡教導:正如我懇切地渴慕自己的靈魂得救一樣,我當逃避一切偶像崇拜 (c)、巫術、邪術、迷信 (d),以及對聖徒或其他受造者的求告 (e);並且,我應當正確地學習認識獨一的真上帝 (f),惟獨信靠祂 (g),用謙卑 (i)、忍耐的心 (j) 順服祂,盼望惟獨從祂得一切的好處 (h),並且全心愛祂 (k),敬畏祂 (l),榮耀祂 (m),以至寧願舍棄一切受造之物,也不願稍微違背祂的旨意 (n)。

95 問: 什麽是偶像崇拜?

答: 就是除信靠在聖經中自我啟示的獨一真上帝之外,信靠其它任何臆造或制造的有形無形的東西 (o)。

(a) 出20:1-17; 申5:6-21 (b) 太22:37-39 (c) 林前6:9-10; 10:5-14; 約壹5:21 (d) 利19:31; 申18:9-12 (e) 太4:10; 啟19:10; 22:8-9 (f) 約17:3 (g) 耶17:5,7 (h) 詩 104:27-28; 雅 1:17 (i) 彼前5:5-6 (j) 西1:11; 來10:36 (k) 太22:37 (申6:5) (l) 箴 9:10; 彼前1:17 (m) 太4:10 (申6:13) (n) 太5:29-30; 10:37-39 (o) 代上16:26; 加4:8-9; 弗5:5; 腓3:19.

主日35

96 問: 上帝 「十誡」中之第二條吩咐什麽?

答: 第二誡: 「不可為你自己做雕像,也不可造上天、下地、及地底

下水中任何物件的形像。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

和華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

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堅心愛他們、直到千代。」這誡

教導: 我們絕不可用任何像代表上帝 (a),也不可用聖經中所吩咐之外的其他任何方式敬拜祂 (b)。

97問: 那麽,我們不可造任何像嗎?

答: 上帝是不可也不能加以描摹的;至於受造者,雖可描摹,但上帝禁止我們把它們作成像頂禮膜拜,或藉此來崇拜上帝 (c)。

98 問: 難道不可把像放在禮拜堂裏,作為教導平信徒的工具嗎?

答: 不可。因為我們不應自以為比上帝聰明,祂不要祂的百姓受教於啞吧偶像 (e),卻要受教於聖道的活潑宣講 (d)。

(a) 申4:15-19; 賽40:18-25; 徒17:29; 羅1:22-23 (b) 利10:1-7; 撒上15:22-23; 約4:23-24 (c) 出34:13-14,17; 王下18:4-5; 賽40:25 (d) 羅10:14-15,17; 提後3:16-17; 彼後1:19 (e) 耶10:8; 哈2:18-20.

主日36

99 問: 上帝在 「十誡」中之第三條吩咐什麽?

答: 第三誡: 「不可妄稱永恆主你的上帝的名,因為妄稱永恆主名的、永恆主必不以他為無罪。」這誡教導: 我們不可用咒罵 (a)、假誓 (b) 或不必要的宣誓 (c),褻瀆並妄稱上帝的聖名;也不可因緘默和慫恿,以致在別人這些可怕的罪上有份 (d);總而言之,我們只當用敬畏、恭敬的心稱呼上帝的聖名 (e),以至祂能得到我們正確的認信 (f) 和崇拜 (g),並在我們一切言行上得榮耀 (h)。

100 問: 由發誓和咒罵而褻瀆上帝的聖名,是否是如此嚴重的罪,以致上帝的忿怒也要降在那些對此不盡力加以阻攔和禁止的人身上嗎?

答: 確實如此 (i)。因為再沒有什麽罪比褻瀆上帝之名更激怒上帝了。所以,祂命令對觸犯此罪的人,處以死刑 (j)。

(a) 利24:10-17 (b) 利 19:12 (c) 太5:37; 雅5:12 (d) 利5:1; 箴29:24 (e) 詩99:1-5; 耶4:2 (f) 太10:32-33; 羅10:9-10 (g) 詩50:14-15; 提前2:8 (h) 西3:17 (i) 利5:1 (j) 利24:10-17.

主日37

101 問: 那麽,我們不可用敬虔的態度指著上帝的名起誓嗎?

答: 可以。當掌權者要求起誓,或確有必要時,為維持並促進忠信和真理,榮耀上帝,造福鄰舍,就可以起誓。這種起誓基於上帝之道 (a),因此,舊新約中的聖徒都曾正當地使用過 (b)。

102 問: 我們可以指著聖徒或其他受造物起誓嗎?

答: 不可。因為合乎上帝律法的起誓乃是向上帝呼籲,祂是真情實況的見證,惟獨祂鑒察人心肺腑,假若我起假誓,祂必將懲罰我 (c)。這種尊榮不能歸於任何受造物 (d)。

(a) 申6:13; 10:20; 耶4:1-2; 來6:16 (b) 創21:24; 書9:15; 王上1:29-30; 羅1:9; 林後1:23 (c) 羅9:1; 林後1:23 (d) 太5:34-37; 23:16-22; 雅5:12.

主日38

103 問: 上帝在 「十誡」中之第四條吩咐什麼?

答: 第四誡: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上帝當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裏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

聖日。」這誡教導: 第一,務要堅持福音和教會教育的服事 (a);特別是在安息日的時候,我更當殷勤參加上帝的教會 (b),聆聽上帝之道 (c),領受聖禮 (d),與會眾一起求告上帝 (e),並周濟貧窮 (f),正如基督徒當行的那樣。第二,我一生的日子要止息作惡,降服於主,讓主藉著祂的聖靈在我裏面作工,這樣今生便開始了那永恒的安息 (g)。

(a) 申6:4-9; 20-25; 林前9:13-14; 提後2:2; 3:13-17; 多1:5 (b) 申12:5-12; 詩40:9-10; 68:26; 徒2:42-47; 來10:23-25 (c) 羅10:14-17; 林前14:31-32; 提前4:13 (d) 林前11:23-25 (e) 西3:16; 提前2:1 (f) 詩50:14; 林前16:2; 林後8-9 (g) 賽66:23; 來4:9-11.

主日39

104 問: 上帝在 「十誡」中之第五條吩咐什麽?

答: 第五誡: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這誡教導: 我應對父母和一切尊長表示尊敬、愛心和忠誠;順從他們的好訓誨和管教 (a),並以忍耐的心包容他們的軟弱 (b),因為上帝的旨意是要我們受他們的管理 (c)。

(a) 出21:17; 箴1:8; 4:1; 羅13:1-2; 弗5:21-22; 6:1-9; 西3:18-4:1 (b) 箴20:20; 23:22; 彼前2:18 (c) 太22:21; 羅13:1-8; 弗6:1-9; 西3:18-21.

主日40

105問: 上帝在 「十誡」中之第六條吩咐什麽?

答: 第六誡﹕「不可殺人。」 這誡教導: 我不可在心思、言語或外表上,更不可在行為上,由自己或假手於人誹謗、仇恨、損傷或殺害我的鄰舍 (a);倒要放棄一切報仇之心 (b);再者,我也不可傷害自己 (c),也不可故意自陷於任何危險之中。故此,為求禁遏謀殺之事,上帝賦予掌權者佩帶刀劍的權柄 (d)。

106 問: 這誡命僅僅是講不可殺人嗎?

答: 上帝禁止殺人時,也教訓我們,祂憎惡那殺人的根源,如嫉妒、恨惡、惱怒、報復之心 (e);這一切在祂眼中也算為殺人罪 (f)。

107 問: 我們不這樣殺人就夠了嗎?

答: 不。因為上帝禁止我們嫉妒、仇恨和惱怒時,就是吩咐我們愛人如己 (g),向鄰舍表示忍耐、和睦、溫柔、慈悲和一切良善 (h),並盡我們的能力保護他不受傷害;甚至還要善待我們的仇敵 (i)。

(a) 創9:6; 利19:17-18; 太5:21-22; 26:52 (b) 箴25:21-22; 太18:35; 羅12:19; 弗4:26 (c) 太4:7; 26:52; 羅13:11-14 (d) 創9:6; 出21:14; 羅13:4 (e) 箴14:30; 羅1:29; 12:19; 加5:19-21; 約壹2:9-11 (f) 約壹3:15 (g) 太7:12; 22:39; 羅12:10 (h) 太5:3-12; 路6:36; 羅12:10,18; 加6:1-2; 弗4:2; 西3:12; 彼前3:8 (i) 出23:4-5; 太5:44-45; 羅12:20-21 (箴 25:21-22).

主日41

108 問: 上帝在 「十誡」中之第七條教訓我們什麽?

答: 第七誡: 「不可姦淫。」 這誡教導: 一切淫亂皆為上帝所咒詛 (a);所以,我們必須全心憎惡淫亂 (b),無論未婚已婚,都要過貞潔、節制的生活 (c)。

109 問: 在這條誡命裏,上帝只是禁戒淫亂以及這類的大罪嗎?

答: 既然我們的身體和靈魂都是聖靈的殿,上帝便吩咐我們保守二者純全聖潔;因此,祂禁戒一切淫亂的行為、姿態、言語、思想、欲望 (d),和一切足以誘導淫亂之事 (e)。

(a) 利18:30; 弗5:3-5 (b) 猶22-23 (c) 林前7:1-9; 帖前4:3-8; 來13:4 (d)林前15:33; 弗5:18 (e) 太 5:27-29; 林前6:18-20; 弗5:3-4.

主日42

110 問: 上帝在 「十誡」中之第八條禁止什麽?

答: 第八誡: 「不可偷盜。」這誡教導: 上帝所禁止的偷竊和強奪,不僅包括那些掌權者所處罰的 (a);而且,在上帝眼中,凡用暴力或假借權力之名 (b),例如不公平的度量衡、貨物、錢幣、高利貸,或任何被上帝所禁戒的方法 (c),以詐取他人財物的所有邪惡手段和計謀,都是偷竊;此外,一切貪婪 (d),以及對上帝恩賜的浪費和濫用,也是偷竊 (e)。

111 問: 在這條誡命裏,上帝對你的要求是什麽呢?

答: 在各樣事情上,都要盡力為他人的好處著想,正如我願意家怎樣待我,我也要怎樣待人,並且忠心工作,使我能夠幫助那些有需要的人 (f)。

(a) 出22:1; 林前5:9-10; 6:9-10 (b) 彌6:9-11; 路3:14; 雅5:1-6 (c) 申25:13-16; 詩15:5; 箴11:1; 12:22; 結45:9-12; 路6:35 (d) 路12:15; 弗5:5 (e) 箴21:20; 23:20- 21; 路16:10-13 (f) 賽58:5-10; 太7:12; 加6:9-10; 弗4:28.

主日43

112 問: 上帝在 「十誡」中之第九條吩咐什麽?

答: 第九誡﹕「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這誡教導: 吩咐我不作假見證陷害人,不歪曲他人的話,不背後說人,不誹謗他人,不論斷他人,也不可未經訊問就與他人一起對人輕率定罪 (a);若是不想招惹上帝嚴厲的忿怒 (b),就當避免各樣的謊言和欺詐,視之為魔鬼的作為;在判斷以及其他諸事上,都要愛慕真理,誠實地說明真相,並且承認真理 (c);又要竭盡所能地保護並促進鄰舍的好名聲 (d)。

(a) 詩15; 箴19:5; 太7:1; 路6:37; 羅1:28-32 (b) 利19:11-12; 箴12:22; 13:5; 約8:44; 啟21:8 (c) 林前13:6; 弗4:25 (d) 彼前3:8-9; 4:8.

主日44

113 問: 上帝在 「十誡」中之第十條吩咐什麽?

答: 第十誡:「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這誡教導: 不可讓那違背上帝任何誡命的傾曏或思想,哪怕是一絲一毫,在心中生發;總要竭儘心力,恨惡罪惡,喜愛公義 (a)。

114 問: 那些歸向上帝的人能完全遵守 「十誡」嗎?

答: 不能。即使最聖潔的人,今生在這種順服上也不過是剛剛起步,微不足道 (b);不過,他們確實定意,不僅照著上帝的某些誡命,而是照著上帝所有的誡命開始生活 (c)。

115 問: 既然今生無人能完全遵守 「十誡」,為何上帝還要我們嚴格遵守呢?

答: 第一,好叫我們一生一世越來越曉得我們的罪性,從而更急切地在基督裏尋求赦罪和公義 (d);第二,好叫我們持續不斷地努力,並不住地祈求上帝賜下聖靈的恩典,從而使我們按上帝的形像日趨更新,直到此生之後,最終達至完全 (e)。

(a) 詩19:7-14; 139:23-24; 羅7:7-8 (b) 傳7:20; 羅7:14-15; 林前13:9; 約壹1:8-10 (c) 詩1:1-2; 羅7:22-25; 腓3:12-16 (d) 詩32:5; 羅3:19-26; 7:7,24-25; 約壹1:9 (e) 林前9:24; 腓3:12-14; 約壹3:1-3.

論祈禱

主日45

116 問: 為何禱告是基督徒所必須的呢?

答: 因為上帝要求我們感恩,而禱告就是感恩最主要的一個部分 (a)。而且,上帝衹將祂的恩典和聖靈賜給那些不住地誠懇向祂祈求,並為此而感恩的人 (b)。

117 問: 蒙上帝悅納的禱告,有何特徵呢?

答: 第一,我們必須發自內心地衹向在聖經中啓示祂自己的獨一真上帝祈求,祈求祂吩咐我們所祈求的一切 (c);第二,我們必須真正徹底曉得我們的需要和愁苦,好在祂神聖的威嚴麵前深深地謙卑自己 (d);第三,我們必須堅信,雖然我們不配,祂必因我們的主基督的緣故,聽允我們的禱告,正如祂在聖經中所應許我們的那樣 (e)。

118 問: 上帝吩咐我們向祂祈求什麼呢?

答: 向祂祈求身體和靈魂所需要的一切 (f),就是我們的主基督在祂親自教訓我們的主禱文中所包含的。

119 問: 什麼是主禱文?

答: 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祢的名為聖。願祢的國降臨。願祢的旨意行在地上,如衕行在天上。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祢的,直到永遠,阿們 (g)。

(a) 詩50:14-15; 116:12-19; 帖前5:16-18 (b) 太7:7-8; 路11:9-13 (c) 詩145:18-20; 約4:22-24; 羅8:26-27; 雅1:5; 約壹5:14-15 (d) 代下7:14; 詩2:11; 34:18; 62:8; 賽66:2; 啓4 (e) 但9:17-19; 太7:8; 約14:13-14; 16:23; 羅10:13; 雅1:6 (f) 雅1:17; 太6:33; (g) 太6:9-13; 路11:2-4.

主日46

120 問: 在 「主禱文」, 為何基督吩咐我們稱上帝為 「我們的父」 呢?

答: 在我們禱告的一開始,基督就提醒我們禱告的根基:我們對上帝要有小孩子一般的敬畏和信靠;即上帝因基督已成為我們的父,凡我們藉著真信心向祂所祈求的,祂比我們肉身的父母更不會拒絕我們 (a)。

121 問: 為何在這裏加上「天上的父」呢?

答: 為的是叫我們對於上帝屬天的威榮不存屬世之想 (b),並且使我們期望從祂的全能,獲得身體和靈魂所需要的一切 (c)。

(a) 太7:9-11; 路11:11-13 (b) 耶23:23-24; 徒17:24-25 (c) 太6:25-34; 羅8:31-32.

主日47

122 問: 在 「主禱文」, 第一祈求是什麽?

答: 第一祈求: 「願人都尊祢的名為聖。」 這是求主首先使我們正確地認識祂 (a),在祂一切彰顯其權能、智慧、善良、公義、慈愛和真理的作為中,都尊祂為聖,榮耀祂,贊美祂 (b)。又求主使我們管理自己的一生,在思想、言語和行為上,絕不叫祂的聖名受辱,反在我們的身上得著尊榮和讚美 (c)。

(a) 耶9:23-24; 31:33-34; 太16:17; 約17:3 (b) 出34:5-8; 詩145; 耶32:16-20; 路1:46-55,68-75; 羅11:33-36 (c) 詩115:1;太5:16.

主日48

123 問: 在「主禱文」, 第二祈求是什麼?

答: 第二祈求: 「願祢的國降臨。」 這便是求主用祂的話語和聖靈掌管我們,好叫我們越來越順服祂 (a);求主保守並拓展祂的教會 (b);求主敗壞魔鬼的作為,和一切高抬自己、敵對祂的權勢,以及一切抵擋聖道的詭計 (c),直到祂的國度完全成就,在其中,祂在萬物之上,為萬物之主 (d)。

(a) 詩119:5,105; 143:10; 太6:33 (b) 詩122:6-9; 太16:18; 徒2:42-47 (c) 羅16:20; 約壹3:8 (d) 羅8:22-23; 林前15:28; 啓22:17,20.

主日49

124 問: 在「主禱文」, 第三祈求是什麼?

答: 第三祈求: 「願祢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這便是求主使我們和眾人捨棄自己的意願,並且毫無怨言地順服祂的旨意,惟獨祂的旨意是美好的 (a);這樣人人都可履行自己的本分和天職 (b),甘心情願,忠誠不渝,如同天上的使者所行的那樣 (c)。

(a) 太7:21; 16:24-26; 路22:42; 羅12:1-2; 多2:11-12 (b) 林前7:17-24; 弗6:5-9 (c) 詩103:20-21.

主日50

125 問: 在「主禱文」, 第四祈求是什麼?

答: 第四祈求: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這便是求主按祂自己的美意,供應我們身體所需用的一切 (a),叫我們承認惟獨祂是眾善之源 (b)。並且,若沒有祂的賜福,我們的管理和勞作,甚至祂所賜的恩賜,都不能使我們得益 (c),好叫我們因此不再依靠任何受造之物,而惟獨依靠祂 (d)。

(a) 詩104:27-30; 145:15-16; 太6:25-34 (b) 徒14:17; 17:25; 雅1:17 (c) 申8:3; 詩37:16; 127:1-2; 林前15:58 (d) 詩55:22; 62; 146; 耶17:5-8; 來13:5-6.

主日51

126 問: 在「主禱文」, 第五祈求是什麼?

答: 第五祈求: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這便是求主按祂自己的美意,因基督寶血的緣故,不將我們這可憐罪人的諸多過犯,以及那仍舊沾在我們身上的敗壞,歸在我們的身上 (a);正如我們在自己心裏感覺到已經有了祂恩典的這一確據,就是立定心誌饒恕我們的鄰捨一般 (b)。

(a) 詩51:1-7; 143:2; 羅8:1; 約壹2:1-2 (b) 太6:14-15; 18:21-35.

主日52

127 問: 在「主禱文」, 第六祈求是什麼?

答: 第六祈求: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 這便是指我們本身既然如此軟弱,甚至一刻也不能站穩 (a),此外,我們的死對頭魔鬼 (b)、世界 (c)和自己的情欲 (d) 不斷向我們進攻,懇求主用聖靈的大能保守我們,堅固我們,好叫我們在這場屬靈爭戰中 (e) 不致被仇敵勝過,反而自始至終,堅定地抵擋仇敵,直到最後大獲全勝 (f)。

128 問: 你怎樣結束 「主禱文」?

答: 結論: 「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祢的,直到永遠。」 這便是指我們曏祂祈求這一切,因為祂是我們的王,是全能者,祂若願意,也能夠將一切的好處賜給我們 (g);好叫我們所祈求的這一切都能讓祂的聖名,而非我們,得著榮耀,直到永遠 (h)。

129 問: 「阿們」的意思是什麼?

答:「阿們」 意即:這些祈求確實如此,必要成就。因為上帝垂聽我祈求的確定性,勝過我心裏願意為這些事向祂祈求時所感覺到的 (i)。

(a) 詩103:14-16; 約15:1-5 (b) 林後11:14; 弗6:10-13; 彼前5:8 (c) 約15:18-21 (d) 羅7:23; 加5:17 (e) 太10:19-20; 26:41; 可13:33; 羅5:3-5 (f) 林前10:13; 帖前3:13; 5:23 (g) 羅10:11-13; 彼後2:9 (h) 詩115:1; 約14:13 (i) 賽65:24; 林後1:20; 提後2:13.